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殷都区政府门户网站“三审三校”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9-04-03 16:28 来源:信息中心

殷都区政府门户网站“三审三校”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新·殷都网”—殷都区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的信息采编、审核、发布工作流程,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严肃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对象:为各乡(镇)办、区直各单位(以下简称信息责任单位)。

二、信息发布要求:信息责任单位形成的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发布前,应严格按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办理,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三、信息发布审核的原则:“谁审批、谁负责”。各信息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信息审核责任人,单位须指定一名信息工作人员。各单位编发的信息由信息工作人员拟定信息内容并审核,然后必须经单位审核责任人再审核,最后经本单位第一责任人批准同意后方可发布,并将审批件及时整理归档,以备检查。

四、信息发布审核程序:

  (一)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政府重要活动、重大政策、政策解读、政府公告、政府文件、领导讲话、政府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政务督查、调查研究等,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经区政府办公室主要领导审批发布。

  (二)区直各部门提供的信息,由本部门办公室或相关科室审核把关,经部门主要领导审批发布;

  (三)各乡(镇)办提供的信息,由各乡(镇)办办公室审核把关,经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发布;

  (四)从其他媒体、组织转载的信息,由网站管理人员审核把关,经门户网站分管领导审批发布。

  (五)互动类栏目信息由信息采编人员初审后,经网站分管领导审核后再上网发布。

  (六)重大突发事件和敏感信息需要发布时,由区信息中心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区政府办公室主要领导审批发布。

    五、信息发布审核内容:

  (一)是否涉及秘密;

  (二)是否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是否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四)是否会给其他单位、个人造成危害;

  (五)是否有利于我区的宣传和发展;

  (六)当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

  (七)是否属敏感性问题;

  (八)信息中的统计数据是否准确;

  (九)其他一些需要根据情况把握的信息。

六、信息发布和校对:发布信息要按照规范流程进行并认真校对,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格式问题。信息工作人员进行初步校对,逐字逐句清除错别字、句子不通顺等错误,提交单位审核责任人或第一责任人进行校对,排除在政治思想上遗留的不准确的提法和词句、语法修辞上遗留的差错和毛病等错误。

七、信息审核发布:各乡(镇)办、区直各单位根据责任分工负责维护区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相关信息按审核程序审批通过后由区信息中心审核发布。

八、信息发布监督:区信息中心负责对各乡(镇)办、区直各单位的信息发布工作进行日常检查、监督和指导,记录信息发布情况,作为政府网站绩效考核的依据。


责任编辑:黄迎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