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阳市老耿水泥制品销售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万块免烧砖、水泥垫块项目》等两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
序号 | 建设单位 [SITESERVER_PAGE]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SITESERVER_PAGE] | 安阳市老耿水泥制品销售有限公司 | 安阳市老耿水泥制品销售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万块免烧砖、水泥垫块项目 | 2020.11.5 | |
2 | 安阳市新普钢铁有限公司 | 安阳市新普钢铁有限公司30MW超高温超高压煤气发电项目 [SITESERVER_PAGE] | 2020.11.5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SITESERVER_PAGE]电话:0372-5315070
通讯地址:安阳市文峰大道与钢花路交叉口缔盛广场15楼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殷都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