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统计法》和中央文件的主要精神
(一)《统计法》的主要内容
1.基本原则:保障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统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原则、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义务原则、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原则和保障统计信息社会共享原则等。
2.领导支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提供必要保障。组织领导主要体现在:一是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经常研究、规划、布置;二是加强领导和监督,保障统计系统依法履责。必要保障主要体现在:组织保障、制度保障、经费保障、技术保障。
3.数据质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四上企业”要自觉做到不虚报、不瞒报、不漏报、不迟报、不拒报,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SITESERVER_PAGE]4.坚守统计“四条红线”:坚持“先入库、再有数”,绝不自行修改名录库;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绝不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真实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绝不代填代报企业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绝不自行修改企业任何数据。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1.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主要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负监督责任。
2. 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主要是针对考察任用干部和目标考核评价、评先评优两个方面。
3.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要求全面记录、全程留痕、建档立卡。
[SITESERVER_PAGE]4.领导干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追究制度。主要是针对大面积或连续发生统计数据造假,或查处不力,授意、包庇、纵容统计造假、不配合统计执法检查以及追责查处不到位等方面的情形。
5.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责制。主要是针对政府机关和统计机构工作人员,不认真、不全面落实依法治统责任,参与造假、有案不查、对违规干预统计工作不记录在案等情况。
6.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主要包括:组建统计执法监督机构,对四上单位实施“双随机”抽查和联合惩戒,建立健全统计弄虚作假举报制度、完善统计信用制度等。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1.领导人员统计造假违纪违法行为的认定。分为一般情节、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等三种情形。对于领导人员失察,分为造成不良后果、严重后果、特别严重后果等三种情形。
2.统计机构、有关部门责任人员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认定。针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视情节分为一般情节、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等三种情形。针对迟报、拒报或违规公布统计资料,以及案件受理执法不严、泄密等,视情节分为一般、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SITESERVER_PAGE]3.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检查对象责任人员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认定。既按照错报率,又按照错报绝对值,还包括拒报、迟报、不配合统计执法检查等,分为情节较重、严重、特别严重等三种情形。
4.包庇、纵容责任人员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认定。视情节分为一般、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5.从轻、减轻或从重、加重处分处理情节的认定。
关于《规定》,去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已经专题学习,不再重复。
二、关于贯彻执行情况
随着国家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特别是接受国家局检查后的深入整改,我区的统计生态、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水平、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氛围等,都有了显著提高,总体情况较好。
三、关于加强基层统计工作实施意见稿起草情况
[SITESERVER_PAGE](一)起草背景:一是根据省委办公厅豫办发电〔2020〕16号明电通知精神,细化载体,细化措施,增强操作性;二是国家统计局对河南开展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指出了存在问题,作为举一反三抓整改的具体举措;三是市政府就加强和改进基层统计工作起草了规范性文件,前期已征求意见,正在走程序,作为我区落实该文件的具体措施。
(二)主要内容:该稿共分强化组织领导、配齐配强力量、夯实统计基础、强化部门统计、加强普法执法等五个方面。核心内容是:
1.统计力量配备。各乡(镇、街道)和产业集聚区及各类园区应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统计人员;区政府有关部门应配备2名及以上专(兼)职统计人员;“四上”企业和准“四上”企业应配备1至2名专职统计人员;村居(社区)要明确负责统计工作的人员。要做到数量、质量并重,并确保统计人员相对稳定。
2.分阶段推进规范化建设。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各乡(镇、街道)要在2020年底前,确保辖区内“四上”单位规范化合格率达到50%以上;2021年底前,“四上”单位规范化合格率达到70%以上;2022年底前,全部“四上”单位达到规范化合格标准。
[SITESERVER_PAGE]3.强化部门统计。一是各部门要加强统计力量,依法开展全行业统计,认真履行统计职能,保证统计数据质量。二是实行部门统计资料报备制度,按照现行国民经济核算办法,发改、工信、商务、住建(含房管)、交通、农业、金融等7个部门,为统计资料常规报备部门。三是强化“四上企业”的培育和入库,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区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区商务局负责限额以上批零、住宿和餐饮业,区住建局负责有资质的建筑业和所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区发改委牵头负责规模以上服务业(配合单位:交通运输局、工信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教育局、卫健委、住建局、文广体旅局等)。此外,区发改委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储备和入库工作。
相关文件:殷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