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机构 > 区政府部门

殷都区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3-02-10 15:28 来源:殷都区统计局

  机构简介:

  安阳市殷都区统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机关职能: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起草统计方面规范性文件,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维护管理。

  (二)组织实施对全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统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统计案件查处,负责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区级统计行政部门履行的其他执法职责。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配合上级统计部门核算全区生产总值,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投资、人口、劳动工资、科技、企业创新、文化产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信息传输、财政金融税收、旅游、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实施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七)组织各乡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开展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等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制定全区统计调查计划,负责全区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依法备案区级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全区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配合上级统计部门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十)协助各乡镇(街道)管理统计分管领导;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负责统计教育和培训,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由上级和区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十一)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贯彻执行上级统计部门制定的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乡镇(街道)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设。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执法监督股、审批服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党建、信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对外交流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各乡镇(街道)管理统计分管领导;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区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执法工作,负责违法案件查处,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起草统计工作发展规划和法治制度,建立责任体系和机制;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协调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统计法治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行政职权清理规范、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负责各类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备案等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股。组织落实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配合市统计局核算全区生产总值,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和对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研究;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测预警全区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并提供全区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

  (三)工业和能源统计股。组织实施工业和能源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治理和提供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数据,组织实施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综合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监测、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四)农业农村和投资统计股。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和农村基本情况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监测、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五)贸易和服务统计股(人口和社会统计股)。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服务业、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工资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监测、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党组织机构设置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安阳市殷都区梅东路北段政府东院南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00-12:00:00下午:14:30:00-17:30:00

  冬季:上午8:30:00-12:00:00下午:14:00:00-17:00:00

  信息公开联系方式:0372-5139160

  负责人姓名:刘树文

责任编辑:魏天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