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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都区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3-02-10 14:12 来源:信息中心采编

  机构简介:

  安阳市殷都区商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机关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我区相应的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和措施。

  (二)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全区对外开放、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电子商务等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深化商务领域改革。

  (三)负责全区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全区商务系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五)拟定规范全区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负责全区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督导全区商务领域监管执法和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受理、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商业欺诈行为的举报投诉、违法案件;负责研究拟订全区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

  (六)负责全区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负责统筹拟定全区流通产业发展促进政策,协调推进全区流通领域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全区流通产业发展;牵头协调推进全区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依法对有关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

  (八)负责全区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执行国家、省、市对外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依法监督全区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牵头负责全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九)拟订全区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促进服务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外包平台建设;依规对全区举办的经贸交流活动(含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和国际性会议等)进行管理,依规对区内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监管;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拟订全区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外商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统筹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投资环境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依法受理、处理境内外投资者的建议和投诉等。

  (十一)牵头负责我区的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和区域性经贸交流活动;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及统计工作;指导联系外地驻我区和驻外地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

  (十二)拟订全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区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政策,牵头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涉及我区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三)探索复制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经验;负责全区各类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

  (十四)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推动拟订全区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

  (十五)负责全区因公出国(境)经贸团组任务批件和有关手续的申报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安阳市殷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安阳市殷都区商务局负责与经贸相关的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合作磋商和立场协调等工作;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安阳市殷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安阳市殷都区商务局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2.与安阳市殷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1)安阳市殷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健全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机制有关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安排,安阳市殷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阳市殷都区商务局牵头,承担全区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2)安阳市殷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安阳市殷都区商务局等部门组织实施全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3)安阳市殷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阳市殷都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安阳市殷都区商务局等部门进一步完善粮食、棉花、煤炭等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相关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合力。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审批服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与管理、机关电子政务及网站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制度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牵头起草重要综合性文件、报告和领导讲话等文字材料;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推进“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职权清理规范等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审批服务事项的协调办理和限时办理督查工作;负责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审批、核准和备案项目的受理或办理工作,审批服务事项政务服务网的办理工作;负责行政便民中心相关部门(窗口)的信息反馈和联审联办工作。

  (二)经济合作股。贯彻落实国内经济合作有关政策、规划,组织开展国内经济合作、招商引资、产业转移等重大活动;负责由区级承担的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指导联系外地驻我区和驻外地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负责全区引进域(省)外资金的统筹规划、宏观指导、检查考核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引进域(省)外资金重大项目跟踪、督导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等相关工作;负责我区在国内举办、参与的重大招商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台帐、工作动态通报等工作;指导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申报有关招商引资(省外资金)专项资金工作。

  (三)外资外贸股。研究拟订全区对外开放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资企业及投资各方的投诉和建议,依法处理投诉案件;完善开放招商网络;负责全区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有关工作;承担安阳市殷都区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区各项外贸进出口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拟定全区外贸促进政策措施,指导境内外对口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依法申报两用物项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并承担相应责任;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承担跨境电子商务建设发展的统筹管理、协调指导和统计工作;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促进、统计工作;牵头负责全区会展业发展及规划管理工作;依规对党政机关举办展会活动进行申报、审批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在境外举办的各类展会及商贸活动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协调,协助邀请重要来宾;负责全区外商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筛选、发布吸引外商投资项目,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进行审批或备案管理;依法对外商投资项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牵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承担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管理外方对全区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区捐赠)等发展合作业务;负责推动“一带一路”和“空中丝绸之路”经贸合作;负责全区对外劳务合作、工程承包、境外投资的协调、服务、统计管理工作;牵头负责与欧洲、美洲、东南亚地区和日本、韩国的招商引资、经贸合作等有关工作;牵头负责与台湾地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招商引资、经贸合作等有关工作;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推动拟订全区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动秩序;负责申报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专项资金工作。

  (四)市场体系建设和流通业发展股。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社区商业建设和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现代流通网络体系;按有关规定对二手车市场、汽车流通进行监管;负责申报市场体系建设专项扶持资金工作;贯彻落实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负责流通业管理、促进等工作,牵头推进流通标准化,优化商业布局和结构;推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免税商店和旧货流通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承担全区商贸服务业(含家政、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沐浴、人像摄影、洗涤、家电维修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工作;拟订全区物流转型发展规划和政策,建立完善物流业发展考核评价机制;统筹协调全区冷链物流、快递物流、电商物流等物流业态发展;推动重大物流项目和园区发展,促进相关重点平台建设;联系、指导物流行业协会工作。

  (五)市场秩序和消费促进股。拟定规范全区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负责流通领域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区商务领域市场监管机构、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和队伍建设;受理、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商业欺诈行为的举报投诉、违法案件;牵头负责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牵头负责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负责申报规范市场秩序专项扶持资金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肉类、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有关工作;研究拟订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茧丝绸行业协调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协调管理企业商业石油库存运营;统筹全区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办公地址:安阳市殷都区梅东路北段区政府东院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00-12:00:00 下午:14:30:00-17:30:00

  冬季:上午8:30:00-12:00:00 下午:14:00:00-17:00:00

  信息公开联系方式:0372-5139282

  负责人姓名:司晓剑

责任编辑:王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