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职能:
(一)发挥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社区组织建设;支持、帮助和指导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居民自治活动,促进居民委员会组织、制度建设。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三)负责加强社会管理。紧紧围绕城市管理、安全稳定、社会治理等综合管理职能,统筹协调辖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社会保障、民族宗教、民政、财政、司法、公安、信访、扶贫等工作;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负责区域内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四)负责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体育等社会事业;组织引导社区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构建社区综合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便民审批服务。
(五)负责街道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组织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建设活动,做好民主法制宣传,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秩序,做好公共管理与公共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街道党工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社区(村)党组织建设等工作。
3、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辖区管理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村)相关工作;指导协调物业管理工作。
4、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配合区有关部分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协调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街道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6、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统筹负责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场所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7、营商环境办公室。负责联系和服务辖区内企业和市场主体,服务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统计、招商引资工作。
8、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参与辖区有关设施的规划编制、建设和验收;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绿化美化、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9、社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拟订辖区社区(村)建设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村)居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担社区(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以及推进城市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殷都区纱厂路中段路北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00-12:00:00下午:14:30:00-18:00:00
冬季:上午8:30:00-12:00:00下午:14:00:00-17:30:00
信息公开联系方式:0372—5315100
负责人姓名:武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