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职能: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街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街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区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自有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防灾和抢险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营商环境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平安建设办公室。
办公地址:殷都区安钢大道与太行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00-12:00:00下午:14:30:00-18:00:00
冬季:上午8:30:00-12:00:00下午:14:00:00-17:30:00
信息公开联系方式:3395904
负责人姓名:冯凌波
责任编辑: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