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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都区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4-03-06 16:53 来源:殷都区审计局

  机构简介:

  殷都区审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安阳市殷都区审计局牌子。

  机关职能: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

  (二)参与起草审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定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向中共殷都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审计重大事项。

  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有关处理处罚建议:

  1、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直属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3、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4、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区级投资和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8、区政府部门管理,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区级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

  (十)指导全区审计机关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应用的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材料、公文处理、财务、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审计科研、信访、统计、政务公开、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审计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和管理及审计组协调有关事项;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二)财政审计股。负责组织审计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区级财政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区级国库办理区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审计区财政直管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负责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工作;负责对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监督和综合分析研究;负责全区审计机关政策跟踪审计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动态督导、汇总上报等工作;开展相关综合分析研究;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区属国有企业、区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承担局机关的内部审计相关工作。

  (三)行政事业审计股。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政协机关、部分区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区委部门、群团组织、民主党派的审工作;负责科技、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门的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对区管学校的审计工作;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部门管理,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审计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对区管医院的审计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扶贫开发等部门的审计工作;负责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的审计工作。

  (四)经济责任和政府投资审计股。研究拟订全区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负责对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组织实施有关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相关综合分析研究;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的审计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审计工作;负责区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有关区级投资、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工作;负责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五)信息法规股。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管理、监督区审计局审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负责在线实时联网审计监督和大数据审计工作,督促、指导全区在线实时联网审计监督和大数据审计工作的开展;具体组织和协调我区“金审工程”的建设;为局机关提供计算机技术服务,配合业务科室开展计算机审计业务;管理、维护区审计局内部网络、门户网站和计算机设备,协调指导区审计局的计算机系统管理维护工作;组织计算机培训。起草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参与起草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负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督查及统计汇总等综合工作;承担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负责处理中共殷都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办公地址:安阳市殷都区梅东路北段区政府东院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00-12:00:00下午:14:30:00-17:30:00

  冬季:上午8:30:00-12:00:00下午:14:00:00-17:00:00

  信息公开联系方式:0372-5315929

  负责人姓名:王社锋

责任编辑:郭良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