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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都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2-10 11:15 来源:殷都区民政局

  机构简介:

  安阳市殷都区民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机关职能:

  (一)贯彻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的具体工作,承办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

  (六)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承担全区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工作。

  (七)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负责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落实,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安阳市殷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安阳市殷都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安阳市殷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安阳市殷都区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安阳市殷都区民政局会同安阳市殷都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安阳市殷都区行政区划图。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法规、机关文秘、政务信息、督查督办、印鉴管理、机要保密、档案、安全、文印、新闻宣传、信息、信访、平安建设、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和机关行政管理等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市、区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科技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起草牵头协调、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协调各股室工作,组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职权清理规范等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的牵头协调。

  (二)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股(区划地名股、审批服务股)。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的具体工作,承办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对行政相对人办理审批事项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工作,负责审批事项资料的归档、审批事项的增减变化备案和服务窗口工作制度的制定工作。

  (三)社会救助股。负责落实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担全区困难群众财政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全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和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办公室。负责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五)社会事务股。贯彻落实婚姻、殡葬管理政策法规,推进全区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落实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全区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在市民政部门指导下开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和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殡仪馆、骨灰堂的审核审批。

  (六)养老服务股。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区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七)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股(社会工作股)。负责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担有关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承担慈善信托相关职责;落实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办公地址:安阳市殷都区综合服务中心8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00-12:00:00下午:14:30:00-17:30:00

  冬季:上午8:30:00-12:00:00下午:14:00:00-17:00:00

  信息公开联系方式:0372-5139313

  负责人姓名:张海峰

责任编辑:王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