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殷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殷都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殷政办〔2021〕8号)的起草背景、政策依据和主要内容及工作开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1〕13号)文件的要求,殷都区司法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与相关单位积极沟通,结合殷都区实际,起草了《殷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殷都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相关部门共20余个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SITESERVER_PAGE]二、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政策依据
该项工作的主要依据有:
1、《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
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2号)
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1〕13号)
三、我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主要内容及开展情况
[SITESERVER_PAGE]此次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是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区“放管服”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大力营造我区良好的营商环境,适时开展的一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民生的重要工作。
该项工作由区司法局牵头负责实施。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积极与保留证明事项的有关局(委)主动沟通。该《通知》送审前,广泛征求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相关部门共20余个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合法性审核,按照区政府办发文程序于2021年4月28日正式印发,对我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SITESERVER_PAGE]下一步,我区将组织召开殷都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培训会,通过培训,理清概念,明确范围,提高实操能力,为下一步做好该项工作奠定基础。按照时间节点,逐步开展工作,顺利完成我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不断创优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助力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殷都区司法局
相关文件:殷政办8号 关于印发殷都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