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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都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2-10 09:22 来源:殷都区财政局

  机构简介:

  殷都区财政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区财政局领导班子现有成员5名,其中:党组书记、局长1名,党组成员、副局长3名,党组成员、派驻局纪检监察组长1名。

  机构职能:

  (一)拟订全区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与乡镇(街道)、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拟订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审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区和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依法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统一管理政府债务。

  (七)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集中统一履行区属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按照规定权限负责企业党的建设和企业领导人员相关管理工作。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订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执行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并监督执行,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和监督。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有关实施细则,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全区代理记账机构资格审批工作。

  (十三)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落实相关专项投入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和监督,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四)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政策研究、项目储备、业务指导、项目评估、信息管理、宣传培训等工作。

  (十五)加强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对外经济合作。

  (十六)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有关制度。

  (十七)建立和完善全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八)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任免、考核等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董事会规范化建设,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十九)围绕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推动国有资本优化配置,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回报水平。

  (二十)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政策、标准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实施、监督所监管企业的法治建设及合规管理工作。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问题的职责分工。中共安阳市殷都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编制余缺和编制结构情况进行编制审核,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并在用人单位办理入减编手续后出具入减编通知单。相关部门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和入减编通知单等办理人员录用、聘用(任)、调配、工资核定、社会保障等手续。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以及违规违法处罚等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殷都区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区财政局及时共享。

  3、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产权界定、清查登记、产权纠纷调处及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事项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安阳市殷都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规定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管理和一般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配备、更新、管理,并协调财政部门按规定处置车辆,拟订有关制度并贯彻落实;负责区直机关政策性职工住房的规划、建设、分配工作;负责本级党政和机关统建办公用房的规划、建设维修、权属登记、使用调配、处置利用。按规定承担房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工作;对房产处置提出初审意见,报区财政局审批。

  机构设置:

  内设股室9个,分别是:办公室、预算股、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国库股、经济建设股(企业金融股)、农业股、税政条法股(审批服务股)、社会保障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下设二级机构9个,分别是:水冶财政所、铜冶财政所、曲沟财政所、伦掌财政所、都里财政所、磊口财政所、许家沟财政所、安丰财政所、洪和屯财政所。

  办公地址:安阳市殷都区梅东路中段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00-12:00:00下午:14:30:00-17:30:00

  冬季:上午8:30:00-12:00:00下午:14:00:00-17:00:00

  信息公开联系方式:0372-5139082

  负责人姓名:李峰

责任编辑:王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