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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殷都区高中阶段招生意见

发布日期:2021-06-07 17:08 来源:


关于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乡(镇)中心校、区直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殷都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评卷,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和普通中专分别录取的办法。为做好这项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意见:

一、中招报名

1.报名条件:

普通高中招生:全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具有原安阳县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根据市教育局会议纪要精神,在2021年中招工作中,殷都区第一高级中学(原安阳县一中)、殷都区第二高级中学(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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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县三中)、殷都区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原安阳县理工中等专业学校)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范围维持原学区不变,由安阳县牵头组织高中招生工作,殷都区等相关区教育局参与每个环节,予以配合。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全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未升学的初中和高中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在岗职工、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普通中专招生:全区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均可报普通中专。

2.报名办法:

2021年殷都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继续统一实行网上报名,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gl.jyt.henan.gov.cn/zk/,以下简称省中招平台)采集考生报名信息,采集标准按省教育厅规定执行。考生登录密码和密码验证信息是考生登录平台的重要凭证,用于考生报名、成绩查询、填报志愿、录取查询全过程,学校要教育考生妥善保管。按照豫计收费〔2003966号文件精神,每个考生须缴纳报名考务费共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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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精神,具有殷都区、原安阳县初中应届毕业生学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由所在初中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其他情况应回户口所在地报名。

二、志愿填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157号,以下简称《通知》),2021年殷都区和原安阳县仍实行划区域招生、安阳县高级中学(原安阳县二中)和安阳县实验中学联合招生工作,按成绩平均分配生源的办法。

(一)普通高中招生区域

殷都区第一高级中学招生区域为:殷都区水冶镇、殷都区都里镇、殷都区铜冶镇、殷都区许家沟乡、殷都区磊口乡、殷都区曲沟镇、龙安区马家乡、龙安区善应镇等8个乡(镇)的初级中学(以下简称西部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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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高级中学和安阳县实验中学实行联合招生,其招生区域为:安阳县韩陵镇、安阳县崔家桥镇、安阳县永和镇、安阳县瓦店乡、安阳县吕村镇、安阳县辛村镇、安阳县北郭乡、安阳县白璧镇、安阳县高庄镇、殷都区安丰乡、殷都区洪河屯乡、北关区柏庄镇等12个乡(镇)的初级中学及县二中附中(以下简称东部初中)。

殷都区伦掌镇初中毕业生可自由选报殷都区第一高级中学、安阳县高级中学和安阳县实验中学。

殷都区第二高级中学、安阳县第七中学、安阳市安东第一高级中学、殷都区正心高级中学、安阳县水冶镇育才实验学校(民办)、安阳县彰德实验中学(民办)、安阳县聚贤高级中学(民办)、安阳县新坐标高级中学(民办)、安阳示范区飞翔中学(民办)、安阳市殷都区翰林高级中学(民办)、殷都区启明学校(民办)、殷都区明德高级中学(民办)等12所学校面向原安阳县招生,殷都区正一中学面向殷都区招生。

(二)普通高中志愿填报

1.普通高中志愿设置

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殷都区第一高级中学、安阳县高级中学、安阳县实验中学三所学校继续将招生计划的75%设为“分配生”招生计划。分配生不落实到具体学生,只对各初中学校下达分配生名额。殷都区教育局确定各初级中学的分配生名额,并在分配过程中适当向薄弱学校倾斜。

分配生政策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惠民政策。在分配生录取时,按照中招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含任何照顾分数。依据市教育局关于认定分配生资格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具备分配生资格的条件为:原安阳县户口和来原安阳县投资兴业人员及在原安阳县务工人员子女,且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三年(正常休学然后复学的学生除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等次在B级以上(含B级)。外地户籍考生(不含来原安阳县投资兴业人员及在原安阳县务工人员子女)和有择校历史考生及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具备分配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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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普通高中类别的考生可选报一个提前批次志愿、两个批次志愿。

提前批次志愿为面向全市招生的安阳市二中宏志班、市实验中学树人班;及面向殷都区招生的殷都区正一中学。

批次志愿设置有2个批次志愿,填报要求:

第一批次志愿:该批次志愿设两个志愿,即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

第一志愿:根据招生区域划分,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安阳市殷都区第一高级中学、安阳县高级中学2所学校中选一所填报。

第二志愿:根据安阳县高级中学和安阳县实验中学仍然实行联合招生的政策,第一志愿如填报安阳县高级中学的考生,第二志愿必须填报安阳县实验中学。

第二批次志愿:该批次志愿设两个志愿,即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

第一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安阳市殷都区第二高级中学、安阳县第七中学、安阳市安东第一高级中学、殷都区正心高级中学、安阳示范区飞翔中学(民办)5所普通高中学校中任选一所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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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安阳县水冶镇育才实验学校(民办)、安阳县彰德实验中学(民办)、安阳县聚贤高级中学(民办)、安阳县新坐标高级中学(民办)、安阳市殷都区翰林高级中学(民办)、殷都区启明学校(民办)、殷都区明德高级中学(民办)7所普通高中学校中任选一所填报。

对于选报民办学校志愿的考生,考生和家长要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如被民办学校录取,考生应按规定报到并缴费。

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和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慎重选报志愿,考生既可报一个批次志愿,也可报多个批次志愿,每一批次志愿均上考生自主选报。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gl.jyt.henan.gov.cn/zk/”自主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后不能更改。

2.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政策说明

1)宏志班招生工作。根据《通知》精神,市二中宏志班今年面向全市招生50人。宏志班的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办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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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志班考生资格的审核工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上传省中招平台;根据招生区域划分,考生的“宏志班”报名资格审核等相关工作分别由安阳县招生考试中心和殷都区教育局教育股负责。

通过宏志班资格审核的考生必须在面向全市提前批志愿中报考安阳市二中宏志班志愿,如不填报,视为放弃,不予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报考宏志班考生的中招成绩不低于市二中2021年录取分数线。

2)经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批准、市教育局同意,安阳市实验中学“树人班”今年面向全市招生50人。招生对象为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初中毕业生,家庭贫困标准按照《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树人班”实施方案》执行,学生一经录取,由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给予就学资助。

报考安阳市实验中学“树人班”的考生资格审核分别由安阳县招生考试中心和殷都区教育局教育股负责。

通过安阳市实验中学“树人班”资格审核的考生必须在面向全市提前批志愿中报考相应志愿,如不填报,视为放弃,不予录取。

(3)空军、海军航空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招生工作分别按照省教育厅教基〔2020〕187号、教体卫艺〔2017205号文件要求进行,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通过省中招平台填报志愿,省教育厅负责统一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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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殷都区正一中学位于安阳市殷都区文源街西段路北,是由安阳市殷都区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学校,2019年8月,殷都区正一中学与安阳正一中学合作办学。由于该校同时面向市区、殷都区招生,该校面对殷都区招生的分数线不低于该校面向市区招生的分数线以下30分。报考殷都区正一中学的考生必须在面向全市提前批志愿第二志愿中填报,如不填报,视为放弃,不予录取。

5)殷都区第二高级中学因北教学楼进行改扩建,今年秋季招生的高一新生全部到殷都区明德高级中学上课(明德高中位于安水大道与清凉山路交叉口往西200米路南),时间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0日。殷都区第二高级中学将选派优秀的管理团队及优秀教师进行全面管理和开展教育教学。

6)殷都区明德高级中学是经殷都区教育局批准成立的一所民办学校,将于2021年秋季进行招生,殷都区明德高级中学与殷都区第二高级中学合作办学,依托殷都区第二高级中学优秀管理团队和精细化管理模式,以“四个一”工程为抓手,努力打造高效课堂。

(三)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的报考事项

在省中招平台选择“普通高中”的考生,既可以选报普通高中,也可以选报职业学校和普通中专,选择“普通中专”的考生,既可以选报普通中专,也可以选报职业学校,选择“职业学校”的考生,只可以选报职业学校。

未采集信息的考生,也可以进入省中招平台“社会生”窗口报考职业学校;考生也可持户口本和毕业证直接到招生学校登记报名。

凡选报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到职业学校报名时均需交《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报名登记表》(附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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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普通中专的学生,于6月77月5日到省中招平台上选报中专学校。中招考试分数超过河南省划定的五年制、“3+2”分数线的考生,可选报五年制、“3+2”、小中专任意一类学校;未参加考试或分数未过线的考生可选报小中专学校;具有高中学历的学生可选报大中专学校。选报小中专、大中专学校的考生,也可直接和学校联系,咨询招生入学事宜。

三、考试与命题

中招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今年中招文化课考试定于6月25日至26日进行;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测评工作由殷都区教育局体卫艺股组织实施,测评结果作为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依据,并按满分70分计入中招考试总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由殷都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具体实施,按照3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考试总分。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要求,各学科命题均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版)为依据,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2020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1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如下(分值6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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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时  间

科  目

分值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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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25日

上午

8:20-10:20

120分钟

语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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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11:10—12:00

50分钟

历  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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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开卷考试,考生

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00-16:00

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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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  理

70

16:50-17:40

5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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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  学

50

6月

26日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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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10:00

100分钟

数  学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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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11:50

60分钟

道德与

法治

70

开卷考试,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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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英  语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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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100分,听力20分

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开卷考试的科目,考生必须坚持独立答卷,不得交头接耳、互相商量和相互抄袭。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教基二〔2017169号)要求,从2020年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开始,将生物、地理纳入中招考试科目,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实行随教随考随清。考试时间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期末,随当年初三年级中招考试一并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学生次年中招录取总成绩。

四、评卷

高质量的阅卷是确保中招公平公正的关键,也是中招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保证中招阅卷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全区仍采用网上阅卷等现代化手段进行阅卷。阅卷工作由殷都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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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阅卷工作,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教师不得选聘。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监督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3人独立评阅制度。进一步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要切实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不断提高阅卷质量,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

五、照顾条件和方法

按照《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申请中招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需提交由公安、外侨等相应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具体加分对象和标准(见附件2)。殷都区教育局将依据市教育局制定的操作办法,严格审查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照顾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照顾分值予以照顾,不累计加分。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省中招平台上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学校初审合格后集体到殷都区教育局教育股审验。经审验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名单,考生所在学校要在校内显著位置对照顾对象、照顾条件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教师及考生的监督。

六、录取

按照《通知》精神,依据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合理引导分流。

(一)普通高中录取

1.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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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录取工作要始终贯彻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将于8月20日全部结束。

1)在普通高中录取前,先确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中招成绩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往届生和应届毕业生同等录取,但严禁往届生顶替应届生学籍报名。报名前和报名后,区教育局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凡有考生顶替学籍报名的学校和乡(镇)中心校,中招成绩评估一票否决,并将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3)普通高中录取前,由区教育局及招生学校负责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划定录取分数线,各招生学校负责填写录取通知书和审批表。录取审批表交区教育局审批后,区教育局和招生学校各存一份;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负责发放。

4)在普通高中录取过程中,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录满为止。如果三科成绩再次出现同分,对这些考生一并录取。

2.录取顺序及办法:

根据《通知》精神,今年普通高中录取时初中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需达到C级以上(含C级),对于在C级以下(不含C级)的学生,普通高中在录取时不予录取。分配生录取时,考生不享受任何照顾分数。不具备分配生资格或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在B级以下(不含B级)的考生,不参与分配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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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次志愿录取分为分配生和统招生两次录取:

首先录取安阳市殷都区第一高级中学、安阳县高级中学2所学校的分配生。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未被提前批录取的所有考生,按照考生填报的普通高中志愿和中招考试成绩(不含照顾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分配生名额内且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直接录取(分配生名额以教育局通知为准),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予录取。如出现分配生名额未录取满等情况,由此空出的招生计划添加到该校统招生计划当中,以确保该校录取录满招生计划。

其次录取安阳市殷都区第一高级中学、安阳县高级中学、安阳县实验中学3所学校的统招生。未被提前批和分配生录取的所有考生,按照考生填报的普通高中志愿和中招考试成绩(含照顾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安阳市殷都区第二高级中学、安阳县第七中学、安阳市安东第一高级中学(民办)、殷都区正心高级中学(民办)、安阳示范区飞翔学校(民办)5所学校统招生。未被提前批、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的所有考生,按照考生填报的普通高中志愿和中招考试成绩(含照顾分)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

第二批次第二志愿录取:安阳县水冶镇育才实验学校(民办)、安阳县彰德实验中学(民办)、安阳县聚贤高级中学(民办)、安阳县新坐标中学(民办)、安阳市殷都区翰林高级中学(民办)、殷都区启明学校(民办)、殷都区明德高级中学(民办)7所学校的统招生。未被提前批、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第一志愿录取的所有考生,按照考生填报的普通高中志愿和中招考试成绩(含照顾分)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按照以上录取顺序依次进行,被前一批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下批次志愿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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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初中学校要告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被普通高中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录取学校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无中招考试成绩的考生和已经注册高中阶段学籍的学生。

(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职业学校录取工作,由殷都区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股负责。学生被职业学校录取后,由招生学校填写录取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区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股审核后,报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审批备案。普通中专录取工作由省市区招办及招生学校共同负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照中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优先录取首报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录取工作结束后,招生学校要及时为新生注册学籍。

七、相关政策

(一)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除省教育厅批准的可面向全省范围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各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相关学校责任。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省级示范性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

(二)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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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精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范围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当地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学校所在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三)要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

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任何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县(区)中招考试方案、普通高中招生方案、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以及考试收费标准等,要向社会公示;分配生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和办法以及拟录取名单等要在校内张榜公示。

(四)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

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各学校要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学生进入高中阶段学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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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格中招报名资格管理

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殷都区教育局实行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分配生资格审验实行责任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初中学校负责审查报名资格、分配生资格,组织学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对学生分配生资格进行公示。在招生过程中发现在报名资格上弄虚作假者,殷都区教育局将对其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并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分,取消该校下一年度所有评先资格。

(六)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责任监督制度

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和其他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考生应填写《2021年中招考试承诺书》(见附件5),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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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中招考试工作。殷都区教育局成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中考期间疫情防控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要求,统筹管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各项工作方案,细化任务职责,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系,细化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做好中考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招生学校、乡(镇)中心校、初级中学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校长为副组长及招生主要工作人员参与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校中招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加强对疫情防控和中招工作的领导,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带头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和招生纪律,保证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二)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平稳顺利。根据《通知》中关于严肃考风考纪的有关要求,按照“统一考试,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各项工作方案,细化任务职责,重视考试工作,精心组织,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考试工作平稳顺利;加强对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和法制教育,严格试卷安全保密管理,确保试卷安全万无一失,严密防范利用现代化通讯工具作弊和群体性舞弊;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评卷工作,进一步提高评卷质量。开展中考考务过程管理,排除各类风险隐患,制定中考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确保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

为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今年全省将继续统一实行中招网上录取,在省中招平台上进行信息采集、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确保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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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结合殷都区实际情况,制定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各高中在发布招生信息、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报名工作时,要经殷都区教育局审核,以保障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正,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可持续发展。各初中学校要积极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向中等职业学校分流,确保高中阶段教育的规模、质量、结构基本适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改善民生的需要。

(四)职业学校要以“职业教育活动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宣传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宣传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农村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免学费和资助政策,宣传职业教育以“知识+技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政策,宣传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有机衔接,建立横向融通、纵向贯通、开放兼容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政策。全力营造有利于促进中等职业学校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五)加强规范管理,严肃招生纪律。

1.严格执行收费政策。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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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文件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考生要慎重选报志愿,学生一经录取,应按时报到。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各高中学校要按照省厅规定的时间、程序等要求录取新生、注册学籍,以确保顺利完成高中学籍注册工作。

3.各高中学校要按照国家和我省学籍管理有关要求,严格学籍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4.加大职业学校招生管理力度,实施“阳光工程”,严禁学校发布虚假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内容,严禁有偿招生、违规招生、利用中介招生,严禁未经审批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各职业学校的招生宣传、简章印发须报请殷都区教育局职成教股审批后,再进行宣传。对违规违纪招生问题及时处理,切实维护学校、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秩序,防止出现无序招生的倾向,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SITESERVER_PAGE]

(六)健全职业学校招生责任与奖励机制。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目标责任制。教育局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列入教育工作年度考核目标,并对乡(镇)中心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双向考核。  

(七)高度重视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有关普通高中招生问题,咨询单位为教育股(5315552);有关职业学校招生问题,咨询单位为职业成人教育股(5315554);有关普通中专招生问题,咨询单位为区招生服务中心(5315571);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5139701)。

附件:

1.2021年殷都区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

2.2021年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

3.2021年殷都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志愿填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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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1年殷都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

5.2021年中招考试承诺书

6.2021年殷都区中招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2021年6月4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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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殷都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

普通高中

招生

计划

招生计划

中含招收

市区考生数

招生计划

[SITESERVER_PAGE]

中含分配

生数

备      注

殷都区第一高级中学

1100

30

803

[SITESERVER_PAGE]

殷都区第二高级中学

500

[SITESERVER_PAGE]

殷都区正一中学

(民办)

500

250

[SITESERVER_PAGE]

殷都区正心高级中学

(民办)

200

[SITESERVER_PAGE]

安阳县水冶镇育才实验学校(民办)

300

安阳县彰德实验中学

[SITESERVER_PAGE]

(民办)

100

殷都区翰林高级中学(民办)

[SITESERVER_PAGE]

200

殷都区启明学校

(民办)

[SITESERVER_PAGE]

400

160

殷都区明德高级中学

(民办)

[SITESERVER_PAGE]

600

殷都区合计

3900

[SITESERVER_PAGE]

440

803

安阳县高级中学

990

[SITESERVER_PAGE]

40

698

根据省教育厅中招文件精神,两所学校联合招生,分学校设置招生任务。

安阳县实验中学

990

40

[SITESERVER_PAGE]

698

安阳县第七中学

300

[SITESERVER_PAGE]

安阳市安东第一高级中学(民办)

450

150

安阳县聚贤高级中学

[SITESERVER_PAGE]

(民办)

200

安阳县新坐标中学

[SITESERVER_PAGE]

(民办)

150

安阳示范区飞翔中学

[SITESERVER_PAGE]

(民办)

280

200

安阳县合计

[SITESERVER_PAGE]

3360

430

1396


附件2:

2021年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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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2.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高中时照顾10分。市区所属农村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子女,在报考市洹北中学、市开发区高中、市龙安高中时按照规定照顾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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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根据《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照《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第192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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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附件3:

2021年殷都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批次志愿填报说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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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

批次

批次

名称

志愿

顺序

选报学校

备     注

[SITESERVER_PAGE]

市提前批

志愿

第一

志愿

1.市二中*宏志班

2.市实验中学*树人班

二选一,不能兼报,考生也可不选报。

第二

[SITESERVER_PAGE]

志愿

1.殷都区正一中学(民办)

殷都区正一中学面向殷都区。

批次

志愿

第一

批次

[SITESERVER_PAGE]

志愿

第一

志愿

1.安阳市殷都区第一高级中学

2.安阳县高级中学

根据招生区域划分,考生可在2所学校中选一所填报。

第二

志愿

1.安阳县实验中学

[SITESERVER_PAGE]

第一志愿填报安阳县高级中学的考生,第二志愿必须填报安阳县实验中学。

第二

批次

志愿

第一

志愿

1.安阳市殷都区第二高级中学

2.安阳县第七中学

3.安阳市安东第一高级中学(民办)

[SITESERVER_PAGE]

4.殷都区正心高级中学(民办)

5.安阳示范区飞翔学校(民办)

考生可在5所学校中选一所填报。

第二

志愿

1.安阳县水冶镇育才实验学校(民办)

2.安阳县彰德实验中学(民办)

3.安阳县聚贤高级中学(民办)

4.安阳县新坐标高级中学(民办)

5.安阳市殷都区翰林高级中学(民办)

6殷都区明德高级中学(民办)

[SITESERVER_PAGE]

7殷都区启明学校(民办)

考生可在7所民办学校中选一所填报。

填报志愿说明:

学生要自身情况认真、慎重选报志愿,既可报一个批次志愿,也可报多个批次志愿。每一批志愿应由考生及家长自主填报。考生和家长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要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如被录取,考生应按规定报到缴费。

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登录“省中招服务平台(http://zk.haedu.gov.cn”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填报结束后,不能更改;学生一经录取,应按时报到。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志愿。

网上填报志愿“是否同意调剂”栏对我县考生没有实际意义,要求统一选择“同意”,如果学生个人选择“不同意”,带来的意外影响由学生个人承担。

[SITESERVER_PAGE]

水冶、都里、铜冶、伦掌、许家沟、磊口、马家、善应、曲沟的考生可填报安阳市殷都区第一高级中学、安阳市殷都区第二高级中学、安阳县第七中学、殷都区正一中学(民办)、殷都区正心高级中学(民办)、安阳县水冶镇育才实验学校(民办)、安阳县彰德实验中学(民办)、安阳县聚贤高级中学(民办)、安阳县新坐标高级中学(民办)、安阳示范区飞翔中学(民办)、安阳市殷都区翰林高级中学(民办)、殷都启明学校(民办)、殷都区明德高级中学(民办)。

伦掌、安丰、洪河屯、柏庄、韩陵、崔家桥、白璧、高庄、永和、瓦店、吕村、辛村、北郭、县二中附中的考生可填报安阳县高级中学、安阳县实验中学、安阳市殷都区第二高级中学、安阳县第七中学殷都区正心高级中学(民办)、安阳县水冶镇育才实验学校(民办)、安阳县彰德实验中学(民办)、安阳县聚贤高级中学(民办)、安阳县新坐标高级中学(民办)、安阳示范区飞翔中学(民办)、安阳市殷都区翰林高级中学(民办)、殷都启明学校(民办)、殷都区明德高级中学(民办)。安丰、洪河屯的考生可填报殷都区正一中学(民办)。


附件4

2021年殷都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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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校:                               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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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加盖初中

学校公章)

身份

证号

国  网

学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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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趣

特长

家庭

主要

成员

称谓

姓名

工作单位

[SITESERVER_PAGE]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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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住址

报考职业学校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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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本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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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毕业

学校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招生

学校

[SITESERVER_PAGE]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两份,报名时交职业学校。


附件5

2021年中招考试承诺书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诚信考试是每一名考生都应该具备的基本公民素质。我是参加河南省2021年中招考试的一名考生,现郑重承诺:

[SITESERVER_PAGE]

1、我报名时网上填写的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本人己签字确认。

2、本人已认真学习并了解省、市、县中招政策以及相关考试管理规定,将牢固树立“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思想,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保证不违纪、不作弊。

3、进入考场时携带准考证,主动接受监考人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测。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4、不携带手机、无线接收和传送设备、电子储存记忆录放设备、手表、修正液、涂改液、文具盒等物品进入考场。

5、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喧哗,不交头接耳、不打手势暗号,不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传递文具等物品,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终考铃响后不在考场和考点警戒线内逗留。

6、我已了解志愿学校基本情况、录取办法和收费标准,所填报志愿是本人真实意愿,一经录取,将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

如违反以上承诺,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                        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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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                

                                 2021年        


附件6

殷都区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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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工    作    内    容

负责单位

6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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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

区教育局

6月9-12日

9日6:00-12日18:00,组织考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照顾条件网上申请。

报名学校

[SITESERVER_PAGE]

6月15

审核报考“宏志班”、“树人班”考生资格。

教育股

6月16-18

[SITESERVER_PAGE]

各报名学校公示享受照顾条件的考生信息。

报名学校

6月19

1、报名学校核对考生志愿信息,按学校打印报考花名册。

2、报名学校集体到教育股理报名手续。上报中招报名报考统计表、照顾对象统计表、照顾对象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教育股

[SITESERVER_PAGE]

报名学校

6月22日

报名学校到区招办领取座号通知单。

区招生服务中心

报名学校

6月24日

各考点监考培训会、布置考场、17:30组织考生认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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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考点

6月25-26日

中招考试

区教育局

各考点

6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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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

组织网上评卷、复核试卷

教科培中心

各评卷点

7月7日

公布中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考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查分。

教科培中心

[SITESERVER_PAGE]

7月8日下午

中招查分

教科培中心

中心校

7月9日

中考成绩合成

[SITESERVER_PAGE]

教育局

7月10日

在省中招管理系统完成分数登记

区招生服务中心

教育股

7月19日

[SITESERVER_PAGE]

开始录取

教育局

高中学校

7月20日

上交市招办中考成绩光盘

区招生服务中心

[SITESERVER_PAGE]

8月15日前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工作结束

教育局

普通高中

注:如有变动,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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