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财务管理
建立常态化审计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
教育科技体育局机关二级机构,各中心校,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第17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按照依法治教,从严管理的原则,在全区教育系统全面推进审计工作全覆盖,建立常态化内部审计监督制度,结合我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实际状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政策、法规为指导,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规范行为”的审计原则,紧紧围绕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有步骤、有重点地对我区教育系统各单位实施审计,实现审计工作全覆盖,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防止教育经费的流失或用于其他不该开支的项目,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完善教育系统各单位内控制度,切实增强单位领导和后勤管理人员的财经意识,努力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稳步、健康、快速发展。
二、审计范围和内容
审计的单位经费范围包括:高中阶段收取的学费、住宿费,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和各种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学生资助、代收费和学校经营管理经费,以及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生活费等。
审计的内容主要有:
(一)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主要查看被审计单位是否把收费政策、规定、项目、标准及举报电话公示与众,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是否有乱收费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各中小学是否全面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政策,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和学生资助是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是否进行公示;学校和教师是否有强制学生统一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违规行为,是否有盗版教材和教辅资料进入学校等现象。
(二)经费的支出情况
各单位经费的开支必须保证真实性、合法性,重点检查开支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乱支行为,有无“小金库”、公款私存和帐外帐,是否严格执行财经法规,有无违纪违规、弄虚作假和损失浪费等行为;小型维修项目的实施是否坚持科学决策、严密程序、标准管理、阳光监督的原则,具体程序是否按照规定执行,防止高估冒算,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情况
重点检查单位固定资产在使用和管理上是否存在公物私用、贪污、毁坏、丢失现象,是否存在固定资产不入账现象,核查学校校长在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方面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等。
(四)食堂财务管理情况
对全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财务收支情况,学校食堂管理、核算及运营状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是否存在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是否存在占用学生生活费的情况;财务核算是否规范等。
(五)其它需要审计的有关事项
三、审计方法和形式
(一)常态化审计
建立常态化轮审制度,目的是摸清学校财务收支和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学校内部管理水平,减少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监察局、审计局将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状况,制定三年一轮的审计工作规划,按年度分批列出被审计单位,每年至少审计教育系统单位总数三分之一。
(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校长(园长)在其任期内经济责任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鉴证,可以为人事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提供决策依据,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手段。
教育科技体育局、监察局、审计局将定期组织审计小组对教育系统各单位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核实单位财务收支及账内、外负债情况,摸清家底,全面掌握单位财务收支和相关经济活动真实性、合法性及重大经济项目的决策、实施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促进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切实履职尽责,同时依法依纪反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促进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
如果单位负责人出现离任或调动,局人事股和中心校要及时报请审计小组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三)专项审计
如果发现教育系统下属单位及个人在财务方面存在重大问题或者出现财务方面的违法违纪举报线索,教育科技体育局、监察局、审计局将及时组织审计小组对相关责任人的经济问题进行专项审计,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
四、审计要求
(一)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教育系统各单位都要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向审计小组及时提供审计所需的完整、准确的财务会计凭证、报表、账册等资料,同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拒不接受审计监督,阻挠、干扰和不配合审计工作,或威胁、恐吓、报复审计人员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二)建立健全整改机制
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殷都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将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与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
(三)责任追究
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重大问题,将移交殷都区监察局,依法依纪作出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殷都区教育局 殷都区监察局 殷都区审计局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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