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洪灾后我乡食品安全工作,防止发生各种食源性疾病,安丰乡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所发布洪灾过后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一、严禁食用被污染和变质的食品。洪灾后粮食、水果、蔬菜等食用品受水浸泡后,极易变质和被污染。加工前蔬菜水果要充分浸泡清洗,不要吃过期的糕点、不要吃馊饭菜、不要食用发霉的米面和变质的食品,不要食用被水淹死或死因不明、来源不明的动物肉品,不要吃死亡的水产品,尽量不吃凉拌菜。
二、重点防范细菌性食物中毒。洪灾之后,温度迅速升高且湿度较大,食品及其原料容易受到致病菌污染,引发细菌性食物中毒。为此,特别提醒供餐单位:一是要搞好加工场所卫生,生熟分开,减少食品污染环节;二是对于容易被致病菌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如肉、蛋和水产品等,要彻底加热后食用。
三、注意餐、器具的消毒灭菌。对相关餐饮加工和生活环境应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以避免交叉污染,尤其是各种炊具、食具更要反复煮沸消毒,特别是餐厅、集体食堂的集中供餐单位,炊具、食具使用后及再次使用前要反复消毒,食品的保存和加工要按食品安全要求操作。
四、注意饮用水卫生。受灾区域要加强水源保护、消毒处理等工作,对损毁的水源地经修复经检测符合饮用水标准后方可饮用,避免直接饮用生水。
五、做好灾后消毒检修自救。受灾严重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恢复正常的食品生产经营前,要切实做好生产经营场所的消毒和食品加工各环节的环境与设备检验,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条件符合有关生产经营的要求。
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规定和标准要求,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消费者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参加大型聚餐活动,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急性胃肠炎症状要及时就诊。
在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工作人员将及时依法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魏天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