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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磊口乡“乡村光荣榜” 人物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5 14:19 来源:殷都区人民政府

  为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我乡将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磊口“乡村光荣榜”人物宣传选树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树范围和标准

  受到中央、省领导批示和中央、媒体集中宣传的重大典型可优先推荐。已获省级、市级“乡村光荣榜”荣誉的不再参加同类别评选。具体标准如下:

  好媳妇:孝老爱亲,对公婆、父母孝顺,在照顾赡养老人方面主动尽责、事迹突出;夫妻互敬互爱,教子有方,吃苦耐劳,勤俭持家,讲究卫生,家庭团结和睦。

  好丈夫:关心呵护体贴妻子,生活同甘共苦,互敬互谅互爱; 崇德向善,教育示范子女,勤劳致富,承担家庭责任,履行应尽义务,无家庭暴力、无不良嗜好等。

  好妯娌:妯娌之间和睦相处、亲如姊妹,相互体谅、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孝敬公婆,关心晚辈,携手同行,积极主动尽赡养义务。

  好儿女:传承中华孝道,关心父母生活和身心健康,主动承 担家庭责任、尽赡养义务,为父母分忧;追求上进,诚实勤劳,自立自强,在学业、工作、事业上取得优异成绩。

  好公婆:婆(公)媳关系融洽,平等相待,心灵相通,待儿媳似儿女;关心支持儿媳工作生活,能帮助教育照看下一代,不参加迷信和邪教等活动,传承良好家风,带头移风易俗,建设文明家庭。

  好邻居:邻里之间关系和睦,不搬弄是非、相互攀比,共同建设文明乡风;以邻为善,守望相助,妥善处理邻里纷争,有困难和危险时勇于挺身而出,相互支持和帮助。

  好乡贤:致富不忘家乡,支持乡村建设,传承乡村文化,弘扬乡村美德,参与乡村治理,为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民生建设做出贡献,被本地民众所尊重的贤达人士。

  好支书:干事创业有思路,村务管理有规矩,服务群众有感情,带领队伍有办法,廉洁公道有口碑,加强党组织建设有实招,所在党组织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实绩突出。

  好党员: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模范地履行党员的各项义务,具有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具有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具有扎实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具有自觉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要站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高度,把“乡村光荣榜”宣传选树活动作为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切实把群众身边的先 进典型选出来、树起来,进一步凝聚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精神动力,引导带动农村人居环境、移风易俗、文化建设、产业发展。

  (二)严格标准。各村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充分发动群众,听取各方意见,把群众身边导向正确、事迹感人、令人信服的先进典型选准选好,保证农民群众可信可 学可效仿。要突出各类典型的精神内核、品德特质,保持各类人物的代表性、典型性、引领性。

  (三)注重效果。广泛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把宣传教育贯穿典型人物推荐选树始终,引导群众认知标准、学习标准、践行标准,切实把选树活动变成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过程;要整合各类阵地资源、媒体资源,利用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持续加强对选树活动和上榜人物的宣传,达到“选树一批,带动一片”的效果。

  各村于7月12日前将推荐表、被推荐人照片(证件照,照片大小不低于1M)电子版报至乡文化宣传办公室(邮箱:lkxwhzx@163.com),每个类型至少推荐1户。

责任编辑:魏天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