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纱厂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发布日期:2021-10-25 09:02 来源:殷都区人民政府

  办理事项:特困供养

  办理条件:城乡老年人(60周岁以上)、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和孤儿认定条件的,应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不再认定为特困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享受城多特困供养待通。

  救助供养标准:城市特困供养为每人每月767元;智力、精神一二级残疾的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补贴为每人每月60元,智力、精神三四残疾的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补贴为每人每月40元

  申请材料: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社区(村)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准备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结婚/离婚证、病例及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1、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2、社区(村)组织人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进行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社区(村)办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上报办事处,不符合条件的退给本人。3、办事处对社区(村)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批,将拟批准人员通过社区(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议异的,批准纳入保障范围,并进行固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不符合条件的通过社区(村)办告知申请人并退回相关申请资料。

  办理时间、地点:每月月初,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372-5316890

责任编辑:魏天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