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公报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政府公报2020年第2号

发布日期:2020-09-30 06:48 来源:区政府办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政府

 

2020年第2号(季刊)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2号(季刊)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区政府文件】

·殷都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9—2020学年教育教学

     工作和高考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2)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殷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殷都区全面推进基层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0)


·殷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殷都区节约型机关

     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19)

【政策解读】

·《关于表彰“2019-2020学年教育教学工作和高考工作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政策解读……(30)

·《殷都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实施方案》政策解读……………………………(31)

·《殷都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政策解读……(33)

殷都区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9—2020学年教育教学工作和

高考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


 

殷政〔202064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教育局的具体指导下,全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13441”总体工作思路,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全区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办学条件持续改善,教育质量持续提升,教育均衡发展成果丰硕,教育事业稳中有进、亮点纷呈,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建设一支素质优良、品行高尚的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促进全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对水冶镇中心校等62个“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孙文霞等201名“优秀教师”、王小军等57名“优秀教育工作者”、殷都区第一高级中学1个“高考工作突出贡献奖单位”和张继昌等32名“高考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同时,号召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职工以先进为榜样,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循教育规律,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立德树人的能力水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团结协作,务实重干,为建设新殷都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1.殷都区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殷都区优秀教师名单

3.殷都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

4.殷都区高考工作突出贡献奖名单

5.殷都区高考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2020年9月8日

附件1

殷都区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名单(62个)

水冶镇中心校

曲沟镇中心校

铜冶镇中心校

都里镇李珍中心小学

曲沟镇武旺小学

都里镇南阳城中心小学

曲沟镇实验小学

蒋村刘贾店小学

伦掌镇众乐中心小学

蒋村双全小学

伦掌镇西柏涧中心小学

安丰乡蔡村小学

伦掌镇许炉小学

安丰乡英烈小学

许家沟乡西子针中心小学

安丰乡实验小学

许家沟乡黄口中心小学

安丰乡渔洋小学

许家沟乡下庄中心小学

水冶镇阜城北街小学

磊口乡清峪小学

水冶镇北段小学

磊口乡清池小学

水冶镇南固现小学

铜冶镇东积善小学

水冶镇阜城东街小学

铜冶镇南街小学

水冶镇北关小学

铜冶镇鲁仙小学

洪河屯乡第一中心小学

洪河屯乡土楼小学

安阳市钢城小学

安阳市殷都实验小学

安阳市铁佛寺小学

安阳外国语小学

安阳市殷都北蒙小学

水冶镇第一初级中学

水冶镇第二初级中学

都里镇第二初级中学

铜冶镇第二初级中学

伦掌镇第一初级中学

水冶镇第一实验中学

许家沟乡第一初级中学

磊口乡第三初级中学

曲沟镇第一初级中学

安丰乡第一初级中学

洪河屯乡第一初级中学

安阳市殷都外国语中学

安阳市殷都区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安阳市殷都区区直幼儿园

安阳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幼儿园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幼儿园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幼儿园

曲沟镇第一中心幼儿园

伦掌镇第二中心幼儿园

蒋村第一中心幼儿园

洪河屯乡第一中心幼儿园

铜冶镇中心幼儿园

水冶镇中心幼儿园

安丰乡中心幼儿园

许家沟乡中心幼儿园

都里镇东水小学附属幼儿园


附件2

殷都区优秀教师名单(201人)

孙文霞   裴燕敏   索慧琳   朱爱玲   李树芳   史素芬

    陈合芹   李卫红       赵晓俊   陈俊美

孙园园   王秀芬   张文叶           付贵玲

吕纯燕   段秀霞   李佳佳           牛秀娟

张艳菊   王宪军   史利娟   索纯洁   孙艳丽   范巧玲

傅文青   史玉霞   杜晓淋   张小娟   吴玲玲   刘相利  

李彩茹           王灵敏   牛长青   张智锋 

刘林峰   韩燕芳   常素君   徐彩芬   李素芬        

刘志红   王卫勇   赵自琴   李翠伟       王秀娟  

    张鸿鹏   冯永亮   李会芬   许卫丽    

王晓红   王永富   冯陆兵   杨金生   窦学亮   李永涛  

    牛文丽   葛荟兰   李新书   张金露    

焦学峰       段进芳   张玉红   赵会霞   吴军利

赵付贵       董媛媛   董卫华   牛长洲   刘艳敏

刘艳玲           杨白杨   索娅菲   王勇霞

靳翠玉       李红义   李焕平   尚晶晶   冯志清

文琴玲   赵伟丽   韩丽静   孟海洲        

    荣雪宁   王建军   赵水平   王秀玲   张海军

苗三勇   秦姣姣   全倩倩   王姣姣   吴爱霞   袁志珍

朱艳萍       吴超超   崔春云   杨永强    

霍小燕   申林丽   杜志杰   张伟山   杨晓霞   窦华伟

杨笑冰   马佩丽       王庆芳   吴银凤    

张树芳       马颖颖   刘秀芳   王新艳   常永瑞

陈瑞娟   张晶晶   徐佳佳   吕艳敏   孙茹涵    

袁晓莉   张玉生   吴秀芳   刘政   杨清山   侯敏慧

云珊珊   梅彩红   尹丽蕊   宋巧会   刘艳芳   李改红

    连春艳   马秀凡       董善涛    

李海军   苗凤莲   魏志伟   宋成彬   李新英   韩顺清

李俊芳   任八方   李秀芳   彭保婷   胡玉霜   杨改清

郑海霞   徐喜军   朱莉莉   吉灵燕   常保国   刘丽敏

宁晓萍   葛虎威   王江伟           赵真真

张美霞   徐秀红       管海芹   杜红霞   宋林平

何秀芬           刘运生   徐小丹    

张晓燕   仝卫红    

附件3

殷都区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57人)

王小军   杨卫芳   柴燕丽   张红光   吕彩虹   王新国    

    孙艳芬   张新民   董志军   骈道谋   牛荣芳

巴永梅       李晶晶   朱国栋   王晓红   郝志刚  

高卫国   马秀清   杨海强   许明有   王玉清    

刘振宇   王家庆   赵国富       曹永科   王建鑫

张学勇   杨建春   杨建峰   张富刚   吴新会   袁文彬

李晓俊   吴海波   李红星   喻金生   吴祥玉   王吉云

        唐有刚   魏天义   汪新玉    

乔红娟   李素芳       张保军   李世鹏   秦花芳

王国威   周兆国   吴慧杰

附件4

殷都区高考工作突出贡献奖名单(1个)

殷都区第一高级中学  奖励15万元

附件5

殷都区高考工作先进个人名单(32人)

张继昌   张丽君   许文涛   王伏庆        

喻金生   马宏锋   李改平   邢艳锋       任俊芹

    王保红   王章欣   曹晓红   冯志勇   张丽曼  

马新旺       王娟娟   王丽芳       申献清  

申佳伟   郝德华   曹春雷   程莉莉   余艳敏   徐彦霞

赵立强   秦爱只

殷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殷都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殷政办〔202019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殷都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814

殷都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5号)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0〕25号),全面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3年,基本建成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包括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下同)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主要时间节点如下:

1.2020年年底前,基层政府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和《指导意见》确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2.2021年至2022年6月,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基层政府及时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认真抓好落实。

3.2023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指导意见》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建成全区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

涉及26个试点领域的区政府部门对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公布的试点领域标准指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明确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在2020年8月25日前制定出台所负责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和标准指引落实意见,上报区政府办公室审核后,印发至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照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9月10日前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10月底前按照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的全公开。11月底前,区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单位落实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情况进行督查。

1.城乡规划领域、征地补偿领域(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规划中心、殷都规划分局、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财政预决算领域(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税收管理领域(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市政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城市综合执法领域(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环境保护领域(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殷都分局、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区文广体旅局、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扶贫领域(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2.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3.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4.就业创业领域、社会保险领域(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5.户籍管理领域(责任单位:殷都公安分局、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6.涉农补贴领域(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7.义务教育领域(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8.医疗卫生领域(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抓好其他领域标准指引落实工作

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对接市政府主管部门,及时跟踪工作进度,自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印发后半个月内,参照26个试点领域的做法,编制我区相关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自区政府有关部门编制的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印发后半个月内,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并在区政府网站集中公布。(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以及发布、解读、回应、传播、公众参与、政府数据开放等政务公开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进一步优化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本单位和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

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是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在本级政府网站开设专属页面,集中发布区政府各部门、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根据基层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政务公示栏等平台作用,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区、乡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和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要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数中心、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要制定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的工作制度,结合职责权限和辖区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要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区政数中心、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

要及时传递党和国家相关政策,准确解读本地贯彻执行措施。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增进沟通,凝聚共识。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健全完善村(居)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指导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内容。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责任单位: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部门主动抓,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适时开展专项督查。

(二)加强队伍建设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明确办公室作为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科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要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

(三)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干部和职工教育培训内容,每年至少组织1次学习培训,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协调推进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综合协调,进行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加强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同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对接,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及时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建立政府办、政数中心和宣传、网信部门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重要节点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五)加强监督检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职尽责,加强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每季度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每季度在全区通报,对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扬,对落后的提出批评。

殷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殷都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

方案》的通知

殷政办〔202020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发改环资〔2019〕1696号)和省事管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印发的《河南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豫事文〔2020〕3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殷都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贯彻落实《方案》,更好地推动我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本单位创建行动方案

按照《方案》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创建行动方案,明确创建要求、主要目标、任务分工、组织方式等,建立督促指导、监督考核、激励约束、效果评价、社会公开、宣传推介等机制。评分表采用百分制,80分以上为达标分数。

二、明确年度创建计划

根据《方案》,创建对象为级及以上党政机关。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指的是属党政机关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殷都区党政机关创建达标单位数量目标为:2020年不低于25%,2021年不低于50%,2022年不低于75%。各级党政机关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明确每年创建达标单位数量目标,确保我2022年创建达标数量不低于75%。

三、建立联络员机制

为进一步做好工作统筹,加强督促指导,便于沟通联络,及时反馈、解决创建行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各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沟通联络等有关事宜。

单位统计材料请于2020年94日前,创建行动方案于2020年9月4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区节能办公室政府南一楼116房间),电子版发送至ydqsgj@163.com

人:        

联系电话:0372-5139816

2020819


殷都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和《河南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在全区级党政机关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到2022年,全75%以上的党政机关要达到创建要求。

二、创建内容

(一)完善制度体系。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资源消耗年度考核指标;实行能源资源消耗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做好分析和公示。

(二)推行绿色办公。推进无纸化办公,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带头践行绿色出行;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

(三)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采取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建立垃圾清运台账,交由我市生活垃圾分类中标企业处理。

(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实践活动,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定期举办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

三、组织实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推进区级党政机关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具体组织直机关本级开展创建工作,制定创建行动方案及评分表。区级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本辖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创建行动方案及评分表,明确达标分值;做好动员部署,督促指导本辖区内党政机关组织落实创建工作要求。各党政机关要按照本系统创建行动方案,落实落细各项创建内容。发改、财政、宣传等主管部门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财政部门要对创建行动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

(二)评价创建结果。各党政机关要根据本系统的评分表定期开展创建结果评价,向本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报送自评结果。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对本级党政机关报送的创建自评结果开展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报政府办。从2020年开始,直各单位要在每年1230日前将创建情况报送区机关事务中心节能科办备案。

(三)加强宣传引导。直各单位要挖掘先进典型,加强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工作整体提升。各级宣传部门要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大力宣传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节约型机关评价指标

2.创建单位名单

3.直单位创建联络员统计表


附件1

节约型机关评价指标

单 元

项 目

评价要素

评分规则

分值

得分

备注

[SITESERVER_PAGE]

节约能源资源目标管理

【必须完成项】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范围的党政机关要完成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的各项要求,且年度考核等级为完成及以上等级;其他党政机关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人均能源消耗、人均水资源消耗年度指标。

1.重点用能单位完成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要求的,得2分,年度考核等级为完成及以上等级的,得3分,共5分。

2.其他机关完成年度指标的,得5分。

5

依据文件

[SITESERVER_PAGE]

管理机构

1.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

2.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明确专人负责。

1.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的,得3分。

2.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明确专人负责的,得3分,共6分。

6

依据文件

管理制度

1.制定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并明确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

2.制定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定额管理、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绿色消费以及用能设备设施节能操作规程等节约能源资源的管理制度。

3.通过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提出能源资源节约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

4.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实行能源资源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建立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台账。

5.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定期报送、分析和公示能源资源消费状况。

1.制定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的,得1分,明确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得1分,共2分。

2.制定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定额管理、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绿色消费以及用能设备设施节能操作规程等节约能源资源的管理制度的,每个制度1分,最高5分。

3.通过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提出能源资源节约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的,得1分。

4.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实行能源资源分户、分区、分项计量的,得1分,建立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台账的,得1分,共2分。

5.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定期报送、分析和公示能源资源消费状况的,每项0.5分,最高2分。

12

依据制度文件、图片、报表等

绿

行为节约

1.推进无纸化办公。

2.实现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100%。

3.执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的空调温度控制标准。

4.使用节水型器具,采取有效节水管理措施。

1.推进无纸化办公的,得2分。

2.实现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100%的,得2分。

3.执行夏季、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控制标准的,得2分。

4.使用节水型器具,得1分,采取有效节水管理措施,得1分,共2分。

8

依据制度文件、图片

绿色出行

1.鼓励干部职工践行“135”等低碳出行方式。

2.实行公务用车单车油耗核算。

1.践行“135”等低碳出行方式的,得4分。

2.实行公务用车单车油耗核算的,得4分。

8


依据文件、图片、单据

绿色采购

1.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

2.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

1.采购绿色产品的,得6分。

2.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的,得8分。

14

产品能耗等级标识图片

购车相关资料

源头减量

1.采取节约粮食等源头减量化措施,开展“光盘行动”等活动。

2.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

3.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4.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1.采取节约粮食等源头减量化措施,开展“光盘行动”等活动的,得1.5分。

2.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的,得1.5分。

3.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的,得1.5分。

4.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得1.5分。

6


制度、图片

分类投放

1.按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合理配置垃圾分类容器设施。

2.垃圾集中投放点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

3.干部职工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1.按标准合理配置垃圾分类容器设施的,得3分。

2.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的,得1分。

3. 干部职工掌握分类投放常识的,得1分,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得1分,共2分。

6

图片

分类收运

1.有害垃圾单独存放,与具备处理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

2.可回收物统一回收,与具备回收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

3.餐厨垃圾按国家及属地要求规范处置。

4.建立垃圾分类清运台帐,定期公示垃圾清运量。

1.有害垃圾单独存放的,得1分,与具备处理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的,得1分,共2分。

2.可回收物统一回收的,得1分,与具备回收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的,得1分,共2分。

3.餐厨垃圾按属地要求规范处置的,得2分。

4.建立垃圾分类清运台帐的,得1分,定期公示垃圾清运量的,得1分,共2分。

8

合同、图片

[SITESERVER_PAGE]

宣传实践

1.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组织开展全省节能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宣传实践活动。

2.张贴设备节电、随手关灯、节约用水、减少使用电梯、空调温度设定、垃圾分类投放等提醒标识。

3.在新闻媒体或主管部门宣传平台报道本单位节约能源资源经验做法。

1.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组织开展全省节能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实践活动的,每项活动1.5分,最高6分。

2.张贴设备节电、随手关灯、节约用水、减少使用电梯、空调温度设定、垃圾分类投放等提醒标识,每项0.5分,最高3分。

3.在新闻媒体或主管部门宣传平台报道本单位节约能源资源经验做法,国家级每篇2分,省级每篇1.5分,市级每篇1分,县级每篇0.5分,最高6分。

15

方案、图片

教育培训

1.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

2.定期举办面向干部职工的节能低碳等生态文明建设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教育培训活动。

1.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的,得2分。

2.节能相关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教育培训活动,每次2分,最高10分。

12


培训资料


附件2

节约型机关创建单位明细表

第一批创建节约型机关单位名单:(合署办公9家)

人大、政协、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区委办、政府办、机关事务中心

第二批创建节约型机关单位名单:(合署办公14家)

信访局、编办、妇联、科协、文联、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扶贫开发办公室、林业局、残联、检察院、法院

附件3

直单位创建计划及联络员登记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姓  名

职  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


《关于表彰“2019-2020学年教育教学工作和高考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政策解读

一、发文背景

2020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教育局的具体指导下,全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13441”总体工作思路,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奋勇拼搏,踏实工作,在质量提升、项目建设、教育扶贫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区教育事业呈现出稳中有进、亮点纷呈的良好局面,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发文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九条相关规定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三、发文目的

通过出台文件,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再创佳绩,为全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树立前进榜样,凝心聚力,务实重干,为新殷都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殷都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方案》制定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方案》制定的主要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0〕5号)

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0〕25号)

三、《方案》的总体要求

《方案》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2020年年底前,基层政府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和《指导意见》确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2021年至2022年6月,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基层政府及时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认真抓好落实;2023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指导意见》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建成全区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四、《方案》明确的主要内容

《方案》从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建立健全基层政务公开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对于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设置了阶段性目标任务,有利于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殷都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

政策解读

   一、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发改环资《2019》1696号)和省事管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的《河南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豫事文《2020》3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出台的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到2022年,全区75%以上党政机关要达到创建要求。

   三、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出台的意义

根据《方案》,创建对象为区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区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指的是区属党政机关。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殷都区党政机关创建达标单位数量目标为:2020年不低于25%,2021年不低于50%,2022年不低于75%。各级党政机关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明确每年创建达标单位数量目标,确保我区到2022年创建达标数量不低于75%。

   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出台的内容

(一)完善制度体系。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资源消耗年度考核指标;实行能源资源消耗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做好分析和公示。

(二)推行绿色办公。推进无纸化办公,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带头践行绿色出行;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

(三)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采取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建立垃圾清运台账,交由我区生活垃圾分类中标企业处理。

(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实践活动国,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定期举办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育活动国,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

   五、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组织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推进区级党政机关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具体组织区直机关本级开展创建工作,制定创建行动方案及评分表。区级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本辖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创建行动方案及评分表,明确达标分值;做好动员部署,督促指导本辖区内党政机关组织落实创建工作要求。各党政机关要按照本系统创建行动方案,落实落细各项创建内容。发改、财政、宣传等主管部门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财政部门要对创建行动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

(二)评价创建结果。各党政机关要根据本系统的评分表定期开展创建结果评价,向本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报送自评结果。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对本级党政机关报送的创建自评结果开展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报区政府办。从2020年开始,区直各单位要在每年12月30日前将创建情况报送区机关事务中心节能科备案。

   (三)加强宣传引导。区直各单位要挖掘先进典型,加强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工作整体提升。各级宣传部门要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大力宣传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