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0]3号)有关规定,经市局审查,现对我区2021年11月份、12月份符合提前退休条件参保人员(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日期: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0日。
公示期内,如发现有与公示内容不符情况,可以通过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
5139059 安阳市殷都区人社局社会保险股
安阳市殷都区2021年11月、12月提前退休人员.xlsx
殷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