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05年,《安阳市殷都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发布实施以来,在指导全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发挥了纲领性的作用。随着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机构改革以来,相关部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职能进行了调整,原总体预案已无法满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亟需修订完善,及时修订完善安阳市殷都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非常必要,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我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二、起草过程
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安政〔2019〕6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充分结合我区实际,在广泛征求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区直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我区《总体预案》。2022年5月16日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政府印发。区政府印发的《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安殷政〔2005〕32号)同时废止。
三、主要内容
《总体预案》主要由十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了预案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对突发事件分类分级进行说明,明确了应急预案体系构成。
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区级层面组织指挥机制、乡镇(街道)及基层组织指挥机制,对总指挥部、专项指挥部、前方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等进行了规范。
第三部分是监测预警,包括风险防控、信息监测、风险预警,指明了预警信息发布后需采取的预警措施。
第四部分是应急处置,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包括先期处置、指挥协调、救援措施、信息发布、应急结束等。
第五部分是恢复重建,包括善后处置、社会救助、调查评估、恢复重建,强化了各级政府重建主体责任。
第六部分是应急保障,包括应急队伍、财政经费、物资装备、医疗救护、交通运输、人员防护、治安保卫、应急通信、基础信息、基本生活、科技支撑、区域协作等保障内容,明确了人员、财力、物资等保障职责。
第七部分是预案管理,对预案编制、审批、演练、评估与修订、宣传培训等进行规定。
第八部分是责任奖惩,强化各级政府及部门应急工作责任,提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奖惩机制。
第九部分是附则,对预案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第十部分是附件,包括区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结构图、突发事件区级应急处置流程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类别、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牵头部门和支持部门等。
相关解读:殷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殷都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