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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未进行报备及未落实管控措施人员和单位实行奖惩的通告(2022年83号)

发布日期:2022-09-30 11:48 来源: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来(返)安人员必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进行报备,抵达后向社区(村)、单位报告个人信息、健康状况和行程信息,但仍有部分来(返)安人员未按照要求进行报备,部分人员和单位未落实管控措施,带来疫情输入风险。为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对未进行报备及未落实管控措施人员和单位实行奖惩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未提前进行报备的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来(返)安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隔离费用和核酸检测费用由本人承担”的管控措施。

  二、对未提前进行报备的非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来(返)安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费用由本人承担”的管控措施。

  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各街道(镇)24小时接受对来(返)安未进行报备人员的举报,每查实1人后奖励举报人500元。

  四、提供“未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有关规定”线索的,经核实确认后,给予举报人每条1000元的奖励。提供“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在健康监测期间参加聚集性活动”线索的,经核实确认后,给予举报人每条1000元的奖励。

  五、社区(村)在24小时内,未摸排发现未进行报备的来(返)安人员的,给予社区(村)党组织书记问责处理。

  六、宾馆、旅行社对未进行报备的来(返)安入住人员,要在1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村)、街道(镇)防控部门报告。未按规定时间报告的,对责任单位依法处置。

  七、企业对未进行报备的来(返)安进入企业人员,要在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村)、街道(镇)防控部门报告。未按规定时间报告的,对责任单位依法处置。

  八、同一举报线索涉及多人举报的,给予第一举报人奖励。举报人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能捏造、歪曲事实,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殷都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2—5139776

  水冶镇政府:0372-2294593

  铜冶镇政府:0372-5608212

  曲沟镇政府:0372-5688203

  伦掌镇政府:0372-5788459

  都里镇政府:0372-5608452

  西郊乡政府:0372-3997629

  磊口乡政府:0372-5736019

  许家沟乡政府:0372-5813708

  安丰乡政府:0372-3803392

  洪河屯乡政府:0372-2768515

  北蒙街道办事处:0372-5998538

  相台街道办事处:0372-3931737

  铁西街道办事处:0372-5316102

  梅园庄街道办事处:0372-5315850

  清风街道办事处:0372-5315836

  电厂路街道办事处:0372-5315871

  纱厂路街道办事处:0372-5315100

  水冶街道办事处:0372-5897382

  李珍街道办事处:0372-3395904

  报备码

关于对未进行报备及未落实管控措施人员和单位实行奖惩的通告(2022年83号)

  殷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责任编辑: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