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民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7号)文件精神,经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审核,认定沙钢集团安阳永兴特钢有限公司共计124人符合企业新型学徒制中级工培养条件,培养期限一年,现按规定使用区财政技能提升配套资金向列入学徒制培训计划的企业按照每人每年0.5万元补贴标准预支50%的补贴资金,总计31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10月27日—10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单位反映公示对象的相关情况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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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殷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