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磊口乡目明监测站点工作专班

发布日期:2022-10-16 16:19 来源: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市《关于规范乡镇监测站点管理措施的意见》文件精神,经乡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磊口乡目明监测站点工作专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组成人员

  组长:卜垂惠 乡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成员:崔海兵 闫卫兵 刘春江 王山方 王丹丹

  二、小组工作职责

  (一)对辖区内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的工业源、移动源、面源等各类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二)加强巡查监管,发现污染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运输单位或工地负责人进行整改。对巡查时间、问题交办、整改情况等要做好记录,做到及时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动态。

  (三)认真排查整治热点高值问题,工作小组对上级推送的污染高值热点问题,做到第一时间接受、第一时间向分包领导报告、第一时间现场排查、第一时间控制污染排放、第一时间上报整改情况。

  (四)切实加强精细化管理,目明监测站点位周边半径1公里范围内住户禁止使用散煤,禁止烧柴,禁止倾倒、运输垃圾渣土,并及时作出检查。半径1.5公里范围内道路清扫保洁,彻底清理路面及道路两侧积尘,染止使用扫帚等采用产生扬尘的粗放作业方式。对重点部位的楼项、院落、地面等要用拖把进行擦拭。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工作台账机制

  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逐一明确分片责任领导和监管责任人,建立工作台账(检查记录、照片等)。

  (二)实施定期督导机制

  乡定期对站点工作情况、工作成效进行督导。

  (三)严格责任追究机制

  督导中发现对所承担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不履职尽责、不担当不作为的,未完成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的或者严重影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的人员予以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殷朝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