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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抚恤对象残疾等级评定(初审)

发布日期:2025-05-07 11:34 来源:水冶办

申请条件:

户籍在本辖区,没有单位的以下公民:
1.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负责伤残抚恤的其他人员。

提供材料:

1.评定残疾等级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3.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
4.个人档案材料;
5、根据致残原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①致残经过证明和医疗终结后的诊断证明(申请新办评定残疾等级提供此材料);
②因战因公致残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提供此材料);
③原评定残疾等级的证明和本人认为残疾情况与原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医疗诊断证明(申请调整残疾等级提供此材料);


责任编辑:杨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