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乡镇(街道)、区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殷都区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3月14日
殷都区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一年。按照中央、省、市、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区脱贫成果高质量巩固、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两条主线,坚持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标尺、各级各部门全面履职尽责的责任标尺、广大群众满意的结果标尺,建立完善规范有序的工作推进机制,全面实施精准监测帮扶、政策衔接落实、群众稳定增收、项目资金增效、成果成色提升五大行动,凝心聚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全面实施防止返贫精准监测帮扶行动
(一)强化精准识别。建立监测标准年度调整机制,依据省定标准,确定我区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收入参考范围为6900元,同时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实现情况。坚持常态化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完善自上而下排查、自下而上申报机制,落实每年不少于两次集中排查要求。健全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每月定期开展数据比对预警。畅通群众自主申报渠道,优化工作流程,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监测范围,确保及早发现、应纳尽纳。对监测对象不设规模限制,坚决杜绝搞“体外循环”、“两本账”。依托安阳市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平台,推动全区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据共享,提升监测帮扶工作的数治水平。
(二)开展精准帮扶。建立常态化帮扶工作机制,强化帮扶责任落实。对每户监测对象明确一名公职人员作为帮扶责任人,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入户走访帮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及时采取社会救助、医疗保障、产业就业及其他务实管用、精准帮扶措施,确保帮扶工作不留空档、帮扶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三)确保精准退出。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指南要求,对退出标准、动态清零等统一规范。严格执行退出标准和程序,认真落实“五个不宜”要求,不盲目追求风险消除率,确保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三、全面实施政策衔接落实行动
(四)做好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的严格落实。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分类调整优化。坚决把“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作为核心和底线,结合巩固脱贫成果各类帮扶政策的衔接落实,持续开展常态化排查、预警和监测。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加强日常沟通调度,强化政策、责任、工作落实,不断提升脱贫成果巩固质量,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五)督促做好“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抓好帮扶对象家庭学生资助,实现各学段学生全覆盖。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持续推进防止返贫致贫保险机制,财政出资36万元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以及处于贫困边缘或贫困发生风险较高的非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建立精准防贫保险基金。积极推进大病、慢性病政策落实,全面提升脱贫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率、大病患者及时救治率、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率、脱贫村标准化村卫生室覆盖率和合格乡村医生覆盖率。建立健全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要开展常态化住房安全排查整改工作,确保危房无人居住和活动。健全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持续开展脱贫户、监测对象农村饮水安全排查和动态清零工作,确保饮水安全有保障。
(六)督促做好综合保障政策措施的落实。有序推进低收入人口与农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帮扶机制对接。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和急难救助,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完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失能半失能人员关爱服务体系。鼓励继续做好防贫保、惠民保等保险政策实施,进一步筑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防火墙”。
四、全面实施群众稳定增收行动
(七)强化监测对象收入定期研判。每季度定期采集录入监测对象收入,定期开展收入情况会商研判。针对出现返贫致贫风险、收入数据异常情况的,督促及时跟进稳定增收措施,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增速高于全区农民收入增速。
(八)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强化规划引领,加快编制、实施“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开展特色种养加提升行动,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支持培育特色产品品牌。完善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现共建、共用、共管。逐步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稳定达到60%以上。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强化龙头带动作用,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因地制宜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支持带动就业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快速发展。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健全“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农村基层党组织+合作社+农户”等产业发展利益联结机制,扎实推动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等各类帮带载体发展壮大,持续提升带动能力,提高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经营净收入比重。支持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乡土人才在脱贫地区创新创业。积极盘活脱贫攻坚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强化日常管理,做大做强农村集体经济。继续抓好光伏帮扶电站的运维管理,强化收益分配指导,巩固工程成效,确保持续发挥效益。
(九)推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稳岗就业。全面摸清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有外出意愿的,推广“就业帮扶直通车”,实行点对点、组团式劳务输出。对无法外出务工的,通过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帮带和以工代赈项目吸纳、公益岗位安置等方式,实现就地就近就业。进一步强化公益岗位开发和管理,按需设岗、岗位相适,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应安排尽安排。认真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和“雨露计划”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效推动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与产业转型升级深度融合,加快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统筹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干部培训,职业教育助学工程补助、短期技能培训补助,以及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四类人才培育、高技能人才培育”“一训二补三培育”等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提高持证上岗率,优化就业结构,全面提升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家庭劳动力技能水平、就业能力、持续稳定增收能力。将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情况,作为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的重要内容。
(十)继续用好金融帮扶政策。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积极落实因灾情、疫情延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还款期限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小额信贷工作,推动金融机构对有资金需求的脱贫人口、监测人口应贷尽贷。提升小额贷款的覆盖面、带动力,确保户贷余额率与去年相比稳中有升,逾期率控制在规定区间内。持续推进精准扶贫企业贷,更好发挥帮带作用。
(十一)持续推进消费帮扶。深入开展消费帮扶,继续组织开展扶贫农副产品“进市场、进商超、进学校、进社区、进食堂、进高速服务区”行动,不断探索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直播带货、电商销售等消费帮扶模式,力争帮扶产品销售额较上年增长10%以上。
五、全面实施项目资金增效行动
(十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衔接资金向我区倾斜,保持区衔接资金投入政策总体稳定,确保投入力度不减。
(十三)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树立“项目为王”理念,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优化投入方向,强化推进调度和实施监管,确保项目早实施、早见效。强化项目前期谋划,建好2022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健全项目推进机制,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在建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调整优化衔接资金支持方向,完善项目评价办法。抓好水毁扶贫项目恢复重建,确保2022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
(十四)建立完善资金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对省、市、区衔接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建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长效机制,严格项目资金资产监管、收益分配管理,不断扩大投入效益、综合收益。对乡村道路和饮水等公益性资产加强后续管护;对经营性资产强化运营管理、做好风险防控;对到户类资产加强指导帮扶,确保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严把资产处置关口,明确管护责任、收益用途,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
六、全面实施成果成色提升行动
(十五)持续提升短板弱项。认真开展国家和省后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坚持举一反三、真改实改,持续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不定期组织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更好落实。积极抓好国家和省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服务保障工作。
(十六)持续提升帮扶成效。保持各类帮扶关系总体稳定。制定实施年度帮扶工作计划。县级领导每年到分包联系乡镇、村调研指导至少1次,单位党委(党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门会议研究定点帮扶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深入帮扶村调研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每月至少1人次,帮扶责任人每月帮扶不少于2次。加强驻村干部管理考核和激励保障,持续落实“五天四夜”工作制,推动驻村干部沉在村里、干在一线,与当地干部群众一起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深入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爱心企业、社会爱心人士、志愿者等积极参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对相关帮扶工作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切实提高帮扶实效。
(十七)持续提升宣传水平。大力传承弘扬脱贫攻坚精神,用抓脱贫攻坚的干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与中央、省级、市级主流媒体联动,利用殷都新闻、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载体,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强化正面宣传引导。
(十八)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三零”单位创建要求,强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加强涉贫信访渠道公开公示,完善市、区、乡三级涉贫信访举报热线。认真做好登记交办、复查复核、回访核查、定期通报、包案化解等工作落实,切实提升信访工作效率和案件办理质量,更好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涉贫信访事项实行“双交办”制度,强化回访核查,对办理不及时、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等情况,在全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提升办理成效。加强涉贫舆情监测处置,强化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对涉贫重点舆情做到及早发现、及早处理、及早化解。加强对舆情应对处置情况跟踪问效,涉事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及时发声、正面回应,确保涉贫舆情不发酵、不扩散,总体平稳可控,严防形成负面舆情事件,影响社会大局稳定。
(十九)持续提升干部工作能力。加大乡村振兴领域干部培训力度,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明确目标任务、培训范围和标准,提升培训水平。开展全员培训,重点抓好县乡领导干部、乡村振兴系统干部、乡村干部、行业部门干部、帮扶干部、驻村第一书记、脱贫村党支部书记等基层干部的分类培训。适时举办线下培训班,选取工作成绩突出、有典型和代表性的地方举办异地教学培训班,邀请基层一线干部登台授课、交流经验。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做到集中培训与视频培训相结合、实地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理论培训与现场培训相结合,拓展培训形式,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做好“河南省防返贫监测帮扶平台”“在线学习”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