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殷都区卫健委行政处罚名单公示
安殷卫公罚【2022】3号 | 安阳县许家沟乡子针玉江门市部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违反了《公 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有 关规定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 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 警告;罚款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 自觉履行 |
殷卫传罚【2022】1号 | 伦掌镇众乐村第二卫生室 | 伦掌镇众乐村第二卫生室在开展诊疗活动中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等案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罚款9500元整的行政处罚 | 自觉履行 |
安殷卫公罚﹝2022﹞4号 | 安阳县许家沟供销社子针综合门市部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刘纪宋(姓名)等4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警告 ;罚款金额2000.00元 | 自觉履行 |
责任编辑:王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