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60周岁以上)、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未满 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和孤儿、事实无人扶养儿童认定条件的,应当纳入孩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不再认定为特困人员),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购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无履行义务能力:1、特困人员;2、60 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7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4、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5、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标准:一是农村特国供养年人均标准为 6800元;二城市特困供养人员为每人每月 767 元;三是肢体,智力、精神一二级残疾的特困供养人每人每月护理补贴为60元,肢体、智力、精神三四级残疾的特困供养人员每人每月护理补贴为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