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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申请程序

发布日期:2022-07-11 11:08 来源:

首先,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办提出书面申请,书面说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其次,乡镇办根据对申请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进行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无异议报区民政局审批,有异议的,乡镇办重新组织调查核实、民主评议。最后,区民政局对乡镇办上报的人员进行审批,将拟批准人员通过乡镇办、村居进行公示;不符合条件的通过乡镇办告知申请人、退回相关申请资料,并说明理由。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行固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编辑: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