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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都区2022年度检查指标、程序、结果

发布日期:2023-02-03 11:24 来源:教育局


 2022年度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年度检查工作的指标、程序、结果


为更好地支持和规范我民办教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殷都区开展2022年度全市民办学校办学情况检查工作。

一、检查的要求

年度检查的范围包括民办学校、民办办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

本次年度检查仍按市局要求“谁审批、谁管理、谁年度检查”的原则进行,做到全覆盖、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检查的指标

(一)民办中小学办学情况检查内容。

严格按照《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所列内容进行年度检查;党的建设有关内容要写入民办学校章程。

(二)民办幼儿园办学情况检查内容。

参照《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同时按照教育部《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确定检查内容;党的建设有关内容要写入民办学校章程。

(三)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检查内容。

校外培训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和《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确定检查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建工作、培训学段、学科,以及预收费管理、培训材料审核备案、规范培训行为、举办者及机构教职员工资质符合有关规定等必须列入培训机构的年检内容。

校舍、消防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要作为民办学校年度检查的必检项目。

三、年度检查的程序

(一)民办学校的年度检查工作分为学校自查和区教育局检查两个阶段。区教育局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各辖区内民办学校进行检查,逐校做出评价,完成年度检查工作。

(二)教育局根据年度检查结果在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度检查结论戳记。

区教育局对办学不够规范,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较差的民办学校,尤其是对办学指导思想不端正、乱发广告、违规招生、乱发证书、学籍管理混乱,开展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增加学生课外负担、增加家庭经济负担、破坏良好教育生态、社会反映强烈等其它违规违纪行为的民办学校,视其性质和情节,依法给予停止招生、限期整顿、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四、检查结果

本次年检共对全区157所民办学校,民办学历学校12校外培训机构6民办幼儿园139)进行年检。年检结果合格学校总数114;整改学校数23;停办学校总数20

 

 

 


责任编辑:郭良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