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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殷都区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5-17 08:32 来源:

 现将《殷都区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政策解读,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建设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区领导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办法》进行了起草2023年3月18日上午,殷都区委常委、副区长郭智宇在区委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研究《殷都区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区级以上)跟踪审计办法(试行)》会议。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审计局、区发展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一致同意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征求意见稿4月4日经区政府常务会讨论原则通过。

二、主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条: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第三条: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六条审计机关的主要工作目标是通过监督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民主法治,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第七条审计机关对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各级审计机关要根据本地区公共投资项目情况,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确保质量的原则,统筹制定年度投资审计项目计划。要按照国家审计准则要求,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履行规定流程和审批复核程序,严格审计报告和公告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为主,关系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工程的审计监督,紧紧围绕重大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结算、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合理确定审计重点,运用先进技术方法,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各省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本地区投资审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加强审计质量监督检查等相关规定开展审计。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八主要从审计原则、审计内容、审计范围、审计对象、审计项目分类、审计结果运用与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适用于全区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监督。

四、目的及意义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指以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公共工程项目,重点为区级以上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及400万元以上进平台招投标项目,同时本着“投资必问效,无效必追责”的原则,对投资项目的绩效进行审计监督。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建设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相关文件:殷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殷都区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办法(试行)》的通知

责任编辑: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