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局要求,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门店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开展排查,在排查过程中向经营者宣传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禁止门店销售烟花爆竹。
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1台次,执法人员2人次,检查门店8户,未发现有销售烟花爆竹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