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都区2023年5月份保障房分配公告
为切实做好辖区保障户选房工作,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安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的通知》安住建【2021】35号文件要求,在有限的房源内使取得保障资格的保障户都能有房可住,分配工作公告如下:
一、分配对象
参与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对象为:取得保障房资格经安阳市保障房管理系统公示完毕,符合条件,处于轮候状态的申请家庭。
二、分配房源与位置
1、龙安区公租房小区:地址:龙安区中州南路东,鑫康大道以南、德康大道以北(马投涧)。(35套)
2、殷都区祥和公租房小区:地址:殷都区西郊乡北士旺村村西,西南外环东侧,北至安姚公路。(21套)
3、裕丰安居小区地址:华祥路与武丁路交叉口西南角(3套)。
4、福馨苑小区地址:太行路北段(1套)
5、宜居苑小区地址:北蒙皇甫屯村(1套)
公租房月租金均价3元每平方米。补贴型租赁住房月租金均价1元每平方。
三、选房要求
目前房源有限,请保障户慎重选房。
(一)保障房配租按照同批次申请人申请时间先后顺序,作为轮候排序依据。
(二)符合优先选房条件的保障对象,按照同批次申请时间先后顺序作为轮候排序依据。
以下人员符合优先选房条件:
1.年龄在70周岁以上;
2.肢体残疾一、二、三级;
3.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劳动模范表彰;
4.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家庭。
(三)选房过程中,轮候人排序到位选房但未选定住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按放弃轮候资格处理。
(四)本次保障房分配后,放弃的房源列入下一批统一分配。
轮候办法补充说明:在过去选房过程中个别保障家庭过度挑剔房源,一再放弃选房权利,给住房保障工作增加难度和工作量。在办事处或(社区)通知统计轮候家庭参与选房工作时,凡有正当理由因特殊原因无法参与本次选房意向,向乡办说明原因并留存相关材料。
参与选房的保障户请参照以上分配房源信息,根据自己的居住要求进行选择。同时将家庭人口数作为分配依据,1人口家庭不予分配大面积户型。
四、分配时间和地点
选房地点:安钢大道与梅东路交叉口向西10米路南(梅园庄村委会院内)
选房时间:5月30日上午
5月30日上午9:00至11:30进入第一批选房家庭(14户)和第二批选房家庭序号1—60号
五、分配程序
申请人持身份证轮候,工作人员按照排列序号依次叫号,每次1户进入选房区1至2人,每户选房时间五分钟,选定房源后在户位图签字按手印,由工作人员填写《殷都区保障性住房选房确认单》,一式两份,申请人在确认单上签字按手印,选房人一份,存档一份。签合同和入住时间参照选房确认单备注时间按时办理。
六、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
1.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入第一批选房家庭的携带残疾证原件进行选房。
2.申请人无法到场,代选者必须持有申请人加盖乡镇(街道)公章的委托书,并携带申请人、受托人身份证方可选房。
3.申请人未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到场,工作人员三次叫号不到,视为自动放弃,选房顺序往下顺延;迟到者从最后一名往下顺延。
4.选房人要如实填写联系方式和个人信息,办完选房手续后及时离开选房区。
5.进入选房现场人员要遵守选房纪律,不得大声喧哗、禁止抽烟。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