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 > 公开领域 > 公共法律服务 > 基层法律服务

化解赡养纠纷 助力和睦家庭

发布日期:2023-06-06 09:56 来源:

近日,90岁的张某到安阳市殷都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对自身赡养问题进行调解,调解委员会组织张某与其五个子女进行了调解,因各方矛盾较大,第一次调解未能成功。但调解员通过第一次的调解,了解到了本案的焦点和难点主要是:在张某与妻子李某离婚后,张某的子女认为自己所得到来自父母的关心甚少,因此不愿赡养张某。

调解员在深入该案件时,充分走访了张某所在的村委会及街坊邻居了解本案的具体情况,采取分开分批次的调解方式,向其子女询问对于赡养父亲的意见调解员从多个角度给张某的五个子女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经过调解员苦口婆心劝说,最终,他们同意达成了如下协议:

一、从2023年5月份开始,张某轮流在张大某、张二某、张三某家居住并轮流照顾,每个月轮流一次。

二、从2023年5月份开始,五子张五某、长女张晓玲每个月支付张某赡养费300元,每月15日之前支付。

三、从2023年5月份开始,张某因病产生的医疗费由五个子女共同承担,每个人承担五分之一。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子女赡养老人纠纷,张某虽然一生所生育的子女较多,但在赡养张某的问题上,子女都站在个人的立场和利益上走现实主义,完全不顾老人的感受,相互推诿,导致张某在养老问题上得不到妥善解决。张某作为生活中的弱势群体,在一生中因养育子女受尽苦难,本应到自己的晚年该享受子女满堂的天伦之乐,不想结局却是让人唏嘘。在调解员调解该起纠纷时,为了防止子女之间矛盾激化,首先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对当事人分开分别进行劝导,在全面掌握了子女们各自的顾虑和想法后,恰当运用心理干预法和强化责任意识法,对当事人的情绪进行疏导,唤醒当事人的责任意识,并且针对当事人的家庭情况,结合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公序良俗提出初步的解决方案,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促成赡养协议的达成。此次调解,有力地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使人民调解走进老百姓的家中,为老百姓办实事,让老百姓感受到人民调解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王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