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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区级财政资金支出管理的意见》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3-04-05 18:23 来源: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同时确保完成省市预算管理改革任务,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支出进度,发挥项目资金的导向激励作用,助力辖区经济快速高质量发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区级财政资金支出管理的意见》殷政办[2023]5号)文件精神内容解读如下:

一、关于预算编制。

部门(单位)对预算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以及执行结果负责;各部门(单位)要统筹各类资金资产,结合本部门(单位)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统筹申请预算,保障合理支出需求;优化支出结构,将年度急需和重点支出足额编入年初预算,不留硬性支出缺口;年度资金安排建议应严格按项目实施进度编列,避免将多年资金需求编入一年预算;凡年初应编未编入年初预算的支出,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追加,切实提高年初预算编制质量;除应急、救灾等特殊事项外,部门不得代编应由所属单位实施的项目预算。除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统一要求以及共同财政事权地方应负担部分外,各部门(单位)不得出台要求下级配套或以达标评比、考核评价等名目变相配套的政策

二、关于部门预算调剂

部门预算调剂是指预算执行中对单位支出预算在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项目之间的变动。部门预算批复后,应当强化预算约束,原则上不做调剂。对存在人员编制数变动、实有人数变动、机构职能调整、政府出台增(减)支政策、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进行处理、原预算科目不符合预算执行需要无法支出等情形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进行调剂。

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间的预算资金调剂。各部门各单位在预算执行中因客观需要导致预算支出的科目发生变动的,涉及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项级科目变化的,由单位提出调剂申请,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核办理。如需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类”级科目进行调剂的,报财政部门批准;需要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进行调剂的,由单位联系财政部门办理。

三、关于预算项目绩效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所有项目支出,实现绩效全覆盖。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绩效管理,绩效管理应当根据绩效具体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准确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益,并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2023年6月15日

相关文件:殷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区级财政资金支出管理的意见

责任编辑: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