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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NF250)

发布日期:2023-09-22 10:48 来源:殷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殷都区水冶镇四合村第二批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权利信息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0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殷都区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341房间

  联系方式:0372-5315009

  名单见附表:四合第二批2012年12月31日前建房登记公告.xls

  公告单位:安阳市殷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21日

责任编辑: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