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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3-11-06 14:53 来源:殷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遗失声明

 

本人刘文科,购买安阳县水冶镇松涛路南段路西东博凤凰城6号楼西单元181803号面积132.03平方米,因本人保管不当,将发票号码00501268第三联房屋办证联丢失,特此声明,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声明人:刘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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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责任编辑: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