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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殷都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区级河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9 14:14 来源:


殷河长办〔202314


安阳市殷都区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分区级河长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

根据区领导工作职务变动及河长制工作需要,对殷都区漳南渠、粉红江区级河长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河长名单通知如下:

1、粉红江区级河长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侯志军

负责粉红江干流及双全水库。区财政局、人社局对口协助,并为副河长单位。

2、漳南渠区级河长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区长    刘建飞

负责漳南渠。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对口协助,并为副河长单位。

区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湖执法监管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堤防、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乡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区级河长第一对口协助单位(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河长,负责筹备召开相应区级河长会议;组织安排河长巡河工作,做好河长巡河记录;确定年度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全区统一专项工作;负责信息报送等工作

区级河长第二对口协助单位(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河长,负责区级河长的河长制工作的督导、督办、检查、问责和激励、考核、验收和一河一档建立等工作。

 

 

2023117


责任编辑:郭良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