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王文清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安阳县曲沟镇世纪大道锦绣园南区二期2号楼3单元2层南户,该房屋所依附土地,证号:安阳县国用(2010)第3931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文清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