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关于对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
第3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董文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教师待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教师交流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持续提升农村薄弱学校师资队伍水平,促进殷都区教育城乡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制定了《殷都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2022-2023学年选派25名城区教师到都里、磊口等山区学校开展为期一年支教工作。2023-2024学年选派38名城区教师到西部山区学校开展支教工作。
二、教师待遇
殷都区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同步增长,乡镇(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职称倾斜工资待遇等政策:具体如下:
1.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019年7月1日起,我区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尽快落实提高教师待遇政策的通知》要求,积极落实“三项津补贴”待遇: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按照乡镇200元/月、村300元/月、教学点500元/月的标准,对实际在岗的义务教育乡村教师,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2.乡镇工作补贴。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的通知》,乡镇工作补贴从原来的200-300元,提高到现在的400-500元,且纳入月工资进行发放。
3.“绿通”职称工资待遇。乡村教师享受农村教龄倾斜政策,仅以2022年职称评审通过人员为例,全区中高职称评审共通过197人,其中享受农村教龄倾斜政策“绿通”人数为131人,占到了总人数的67%,“绿通”教师工资待遇及时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及各项津补贴同步增长,最高增资额可达1000余元。
三、交通补贴
目前殷都区车补发放范围仅限于公务员,其他事业单位也未实行车补政策。国家、省、市没有颁布教师交通补贴方面的相关政策。
四、职称评审
1.职称农村教龄倾斜政策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有通知》(豫人社[2020]20号),加大农村职称政策倾斜力度,具体情况如下:
(1)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2)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0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一级教师。(3)在农村连续从教满30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绿色通道”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
2.享受倾斜政策情况
近四年来,我区职称享受农村教龄倾斜政策的通过人员共有543人。其中申报高级职称的有421人,申报中级职称的有116人,连续从教满30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直接认定中一的有6人。
2023年10月25日
联系单位:殷都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5139715
联系人: 冀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