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阳许氏食品有限公司新建淀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17日。电话:0372-5315070。通讯地址: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殷都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安阳许氏食品有限公司新建淀粉加工项目 | 安阳市殷都区许家沟乡许家沟村 | 安阳许氏食品有限公司 | 河南中诺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安阳市殷都区许家沟乡许家沟村,为新建项目,占地20000平方米。主要生产工艺:粉条:淀粉—打欠揉面—煮粉—冷却—成品包装;皮渣:淀粉—打欠揉面—蒸煮定型—切块—消毒—成品包装。项目主要设备:上料机、和面机、揉面机、打欠机、蒸汽链条锅、灭菌机、冷却链条、真空包装机、燃气锅炉、冷库等及其相关的配套环保设施。产品:粉条、皮渣。原料:红薯淀粉。 | 废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燃气锅炉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器+1根至少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9-2021)相关要求;项目上料、打芡、和面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密闭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同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中限值要求: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浓度≤10mg/m3、排放速率≤3.5kg/h;污水处理及一般固废堆放产生的废气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要求。 废水: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职工生活废水经1座125m3/d一体化污水处理站+1座1010m3贮水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水质应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限值要求。 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消声器+基础减振、加强管理、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叠加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 固废: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边角料使用收集袋收集后回到蒸制皮渣搅拌工序;废包装收集后仓库存放,定期由原厂家回收利用;废水处理栅渣及底泥收集后一般固废间存放,委托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直接更换回收处理,废树脂不在厂区存放;除尘灰经收尘袋收集后,在一般固废间储存,回用生产;废除尘滤袋、废滤布收集后在一般固废间储存,外售废旧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中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条款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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