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和《河南省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指南》(豫人社办[2013]75号)的规定,经审核申报材料和实地核查决定准予安阳耀阳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变更为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钢一路与殷三路交叉口丹枫名居1号楼1单元2703号,现予以公示。
监督电话:5139857。
安阳市殷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