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 > 公开领域 > 公共文化服务 > 公共服务

殷都区文化馆免费开放须知

发布日期:2024-03-04 15:18 来源: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文化馆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效益、提高公民鉴赏能力的重要作用,我馆实行全面免费开放。

  服务内容: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艺事业,文化宣传书刊借阅、影片放映相关培训,业余创作团体管理,业余文艺创作组织,群众文艺研究。

  免费开放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冬)2:00—5:00 (夏)2:30——5:30,周一至周四晚上7:00——9:00。

  免费开放公众须知

  1.爱护文化馆内的设施设备,不随意移动设施设备,不争抢活动器材,严禁违规使用器材,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遵守公共秩序,自觉维护室内卫生,不在室内吃东,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严禁随口吐弃口香糖,严禁携带宠物进入。

  3.注重文明礼貌,不大声喧哗,不追逐嬉戏,不打架斗殴。

  4.室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严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品,不随意移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严禁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严禁携带危及安全的化学药品入内。

  5.严禁利用本馆场地搞非法串联、秘密集会、散布谣言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

  6.遵守各项目时间安排和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安排。

  7参与者对身体状况是否适宜参加免费开放有关活动作出自我判断,并注意安全。

  8社会单位、群众文艺团队若需使用文化活动场所,需提前与文化馆培训部(电话:0372-5315738)联系填写登记表,并按照安排的时间段使用。

责任编辑:孙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