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减少执法层级,整合执法资源,提升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安阳市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批复》(豫政文〔2023〕79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对河道采砂行政处罚权力变更,具体参考相关文件。
殷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殷都区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