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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殷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殷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0 10:02 来源:殷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所、中心,局机关有关股、、队:

依据区政府殷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政〔2019〕57)文件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深度融合,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全覆盖、监管方式常态化、抽查检查规范化精准化,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场监管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提高对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转变监管理念,打破旧有监管模式,创新监管方式,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市场监管基本手段和日常监管方式,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规范化。全系统年度抽查企业占比达到3%以上,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处理到位、联合惩戒到位。

(二)推动信用风险分类监管遵循学合理、公平公正、分类实施、协同监管的原则,综合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大力实施差异化随机抽查,提高抽查检查结果发现问题率,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根据市场主体不同信用风险分类状况,通过增加或降低双随机抽查频次比例等方式,实施差别化监管,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促进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三)推进重点领域监管全覆盖。强化以食品、特种设备等领域企业监管为重点,切实做好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的市场监管工作,形成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工作机制,推动重点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提升重点领域监管效能。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实施“一单两库”动态管理。局机关各相关业务股室本着“应纳尽纳”的原则,协助信用监督管理股进一步完善全系统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涉及本级监管事权的事项进行梳理,为开展随机抽查打好基础。对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施动态调整,结合行业分类、重点领域和监管工作需求,在建立检查对象库时进行分类标注;综合考虑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专长等因素,在建立执法人员库时进行分类标注。

(二)建立专家人员库参与抽查检查。对需委托专业人员(机构)参加抽查的,要依据《安阳市殷都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家库管理办法》(殷双随机办〔2021〕5号)相关规定,通过分类标注方式建立来源于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企业、政府机关和社会组织等机构的专家人员库,提升人员匹配的科学性、精准性,确保抽查检查的高效性,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规范抽查检查工作程序。局信用监管股要统筹制定2024年度实施方案和抽查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抽查任务,确保完成年度抽查企业占比不低于3%的目标,并于4月底前完成抽查工作计划的制定、上报和公示;要严格履行调整年度抽查计划的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和每期抽查制定的实施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要根据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科学合理地组织实施抽查检查,抽取的过程要确保公开、公正;要严格按照《殷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开展抽查检查,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抽查结束后,要及时将相关抽查资料归档,确保档案资料齐全,签字完整,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系统内部联合抽查,提高监管精准性。各相关业务股室要结合本领域特点和被检查对象所涉及抽查事项的交集度,科学合理组织开展系统内部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要充分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根据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抽查,确保“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震慑力,推进智慧监管、精准监管。

(五)强化结果运用,做好后续处置。各所、局机关相关业务股室要本着“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要认真做好随机抽查后续处置工作,及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平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要及时抄告、移送,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防止后续监管脱节。区局将在每次抽查任务结束后,通过对抽查工作进行回访、调取各所抽查数据等方式进行督导,督导情况视情况通报全系统,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所、局机关相关业务股室要加大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策的宣传力度,多种形式宣传解读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提高市场主体对双随机抽查的认知度。要加强基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抽查检查水平和发现问题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信用监管股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局机关相关业务股室要加强对本业务条线的工作指导,提升本业务条线的抽查工作成效。

(二)增强责任意识各所、局机关各相关业务股室要以“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为原则,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对市局下发抽查工作任务及时匹配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本级抽查任务,按照任务时限要求组织开展好抽查检查工作,保证抽查任务100%完成。

(三)严格督导问效。区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运用跟踪问效、督导检查等措施,督促各所按计划、按时限扎实推进工作。局机关各相关业务股室要建立双随机抽查工作督导回访机制,在本业务条线内对本业务股室所建立的抽查检查任务开展督导回访工作,对督导回访中发现抽查检查走形式、随意录入检查结果、拒不履行工作职责、任务完成率未达到100%等问题,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在年度考核中酌情扣分。

(四)强化责任担当。局机关各相关业务股室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科学、严谨制定抽查工作计划,抽查前要组织参与检查的执法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执法检查人员要本着对检查对象、检查结果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确定的时间、抽查事项、检查流程和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抽查检查,严防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现象发生。

(五)注重情况反馈。局机关各相关业务股室要及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对随机抽查、平台使用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向局信用监管股反馈。

 

附件:殷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计划

 

 

 

2024年3月18日

 

 

 


附件

殷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序号

计划名称

任务名称

抽查

类别

抽查事项

事项类别

抽查方式

检查对象

检查方式

对各县(市)区抽查要求

抽查

比例(%)

抽查

时间

责任

1

 

 

2024年殷都区市场监管局全区低风险(A类企业不定向抽查

2024年殷都区市场监管局全区低风险(A类企业不定向抽查

登记事项检查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定向

低风险(A类企业

现场检查

依据区局制定的计划,相应股室组织实施

1

4-12

信用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直销行为检查

重大变更、直销员报酬支付、信息报备和披露的情况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反不正当竞争

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市场

广告行为检查

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广告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知识产权保护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2

2024年殷都区市场监管局全区中风险(B企业不定向抽查

2024年殷都区市场监管局全区中风险(B企业不定向抽查

登记事项检查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定向

全区中风险(B企业

现场检查

依据市局制定的计划,相应股室组织实施

5

4-12

信用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直销行为检查

重大变更、直销员报酬支付、信息报备和披露的情况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反不正当竞争

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市场

广告行为检查

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广告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知识产权保护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3

2024年殷都区市场监管局全区中高风险(C企业不定向抽查

2024年殷都区市场监管局全区中高风险(C企业不定向抽查

登记事项检查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定向

全区中高风险(C企业

现场检查

依据区局制定的计划,相应股室组织实施

20

4-12

信用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直销行为检查

重大变更、直销员报酬支付、信息报备和披露的情况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反不正当竞争

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市场

广告行为检查

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广告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知识产权保护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4

2024年殷都区市场监管局全区高风险(D企业不定向抽查

2024年殷都区市场监管局全区高风险(D企业不定向抽查

登记事项检查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定向

全区高风险(D企业

现场检查

依据区局制定的计划,相应股室组织实施

50

4-12

信用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直销行为检查

重大变更、直销员报酬支付、信息报备和披露的情况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反不正当竞争

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市场

广告行为检查

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广告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知识产权保护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5

2024年殷都区市场监管局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

2024年殷都区市场监管局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

登记事项检查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定向

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

现场检查

依据区局制定的计划,相应股室组织实施

3

4-12

信用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直销行为检查

重大变更、直销员报酬支付、信息报备和披露的情况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反不正当竞争

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市场

广告行为检查

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广告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知识产权保护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6

2024年殷都区市场监管局全区个体工商户抽查

2024年殷都区市场监管局全区个体工商户抽查

登记事项检查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定向

全区个体工商户

现场检查

依据区局制定的计划,相应股室组织实施

1

4-12

信用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直销行为检查

重大变更、直销员报酬支付、信息报备和披露的情况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反不正当竞争

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市场

广告行为检查

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广告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知识产权保护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7

2024年局登记企业公示信息抽查

2024年市局登记企业公示信息抽查

公示信息检查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定向

局登记的年报数据异常企业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相应股室自行制定本级计划并组织实施

10

7-12

信用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8

2024年价格行为抽查

2024年价格行为抽查

价格行为检查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不定向

、市局安排部署的专项检查行业中级执法层面负责的执法对象

现场检查

依据区局制定的计划,相应股室组织实施

5

4-12

价监

9

2024年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经营行为抽查

2024年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经营行为抽查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定向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依据区局制定的计划,相应股室组织实施

50

4-12

网监

10

2024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抽查

2024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抽查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定向

企业市场或企业成品仓库内待销的产品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依据区局制定的计划,相应股室组织实施

≥5

4-12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

2024年全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检查

2024年全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检查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定向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现场检查

≥5

4-12

12

2024年全区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资格检查

2024年全区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资格检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资格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定向

全区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100

4-12

13

2024年全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

2024年全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定向

全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100

4-12

14

2024年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2024年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定向

全区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酒类、保健食品)

现场检查

依据区局制定的计划,相应股室组织实施

100

4-12

食品生产监管

15

2024年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2024年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全区食品生产企业

≥5

4-12

16

2024年高风险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

2024年高风险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

全区高风险食品小作坊(酒类)

100

4-12

17

2024年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

2024年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

全区食品小作坊

≥5

4-12

18

2024年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行为检查

2024年度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行为检查

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定向

全区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依据区局制定的计划,相应股室组织实施

5

4-12

食品流通

19

2024年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行为检查

2024年度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行为检查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全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者

5

4-12

20

2024年保健食品销售行为检查

2024年度保健食品销售行为检查

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全区保健食品销售者

5

4-12

21

2024年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销售行为检查

2024年度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销售行为检查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全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

现场检查

100

4-12

22

2024年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销售行为检查

2024年度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销售行为检查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者)监督检查

全区食用农产品销售者

5

4-12

23

2024年校园食品流通环节食品销售行为检查

2024年度校园食品流通环节食品销售行为检查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全区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

≥5

4-12

24

2024年高风险食品销售行为检查

2024年度高风险食品销售行为检查

高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全区风险等级为B、C、D级的食品销售者

5

4-12

25

2024年一般风险销售行为检查

2024年度一般风险销售行为检查

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全区风险等级为A级的食品销售者

5

4-12

26

2024年网络食品销售行为检查

2024年度网络食品销售行为检查

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全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入网食品销售者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5

4-12

27

2024年全区从事冷冻冷藏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2024年全区从事冷冻冷藏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冷链食品监督检查

冷冻冷藏食品贮存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从事冷冻冷藏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

现场检查

100

4-12

28

2024年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2024年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定向

全区餐饮服务经营者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依据区局制定的计划,相应股室组织实施

5

4-12

餐饮

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

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

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

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

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

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

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29

2024年重点领域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2024年重点领域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全区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5

4-12

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

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

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

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

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

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

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30

2024年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

2024年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

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

网络检查、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100

4-12

31

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查

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查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重点检查事项

定向

全区市场在售食品

抽样检验

依据区局制定的计划,相应股室组织实施

≥5

4-12

稽查队

32

2024年特种设备监督检查

2024年特种设备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监督检查

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定向

区局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依据区局制定的计划,相应股室组织实施

5

4-12

特种设备

33

2024年眼镜制配场所在用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

2024年眼镜制配场所在用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

计量监督检查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定向

全区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

依据区局制定的计划相应股室组织实施

10

4-12

计量

34

2024年加油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2024年加油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全区从事成品油零售业务的合法加油站

5

4-12

35

2024年集贸市场、超市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2024年集贸市场、超市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辖区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

相应股室自行制定计划

≥5

4-12

36

2024年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2024年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


≥5

4-12

37

2024年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2024年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一般检查事项

全区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抽样检测

依据区局制定的计划相应股室组织实施

5

4-12

38

2024年房间空气调节器和家用电冰箱销售市场主体标识标注符合性的监督检查

2024年房间空气调节器和家用电冰箱销售市场主体标识标注符合性的监督检查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局登记的房间空气调节器和家用电冰箱销售市场主体

抽样检测

相应股室自行制定计划

5

4-12

39

2024年对市区部分坐便器销售市场主体标识标注符合性的监督检查

2024年对市区部分坐便器销售市场主体标识标注符合性的监督检查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辖区部分坐便器销售市场主体

5

4-12

40

2024年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2024年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定向

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依据区局制定的计划相应股室组织实施

20

4-12

计量股

41

2024年生态环境检验监测机构监督检查

2024年生态环境检验监测机构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检验监测机构

100

4-12

42

2024年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2024年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定向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检查

依据区局制定的计划相应股室组织实施

5

4-12

计量股

43

2024年商标印制行为检查

2024年商标印制行为检查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现场抽查、书面检查

依据区局制定的计划相应股室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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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知识产权保护

 


责任编辑: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