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安阳市殷都区舞韵舞蹈艺术培训班等社会组织(见附件)连续两年以上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上述社会组织的行为分别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拟对安阳市殷都区舞韵舞蹈艺术培训班等社会组织(见附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述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殷都区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上述社会组织有权提出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上述社会组织应当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陈述、申辩意见,提起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部门:殷都区民政局
地址:安阳市钢花路缔盛广场八楼811房间
电话:0372-5315603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 | |
拟撤销登记的安阳市殷都区舞韵舞蹈艺术培训班等社会组织名单 | |
序号 | 机 构 名 称 |
1 | 安阳市殷都区舞韵舞蹈艺术培训班 |
2 | 安阳县许家沟乡下庄七彩幼儿园 |
3 | 安丰乡春苗幼儿园 |
4 | 安阳市殷都区快乐语言教育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