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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1-16 15:07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县税务局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安阳县水冶镇铁东路西土地使用权遗失,土地证号为安阳县国用(2003)第0881号 ,地类用途为机关团体 ,使用权类型为 国有划拨,面积400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县税务局

  2025年1月16日

责任编辑:袁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