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利源集团燃气有限公司6000Nm3/h氢气纯化制燃料电池用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利源集团燃气有限公司6000Nm3/h氢气纯化制燃料电池用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1日-2025年3月27日。
电话:0372-5315070 通讯地址: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殷都分局,邮箱:ydhbhpk@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6000Nm3/h氢气纯化制燃料电池用氢项目 | 河南利源集团燃气有限公司厂区内 | 河南利源集团燃气有限公司 | 河南省冶金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投资4500万元,在利源燃气现有LNG装置附近空地上建设,装置占地面积9186m2,主要建设1套深冷尾气提氢装置,2套3000Nm3/h PSA-H2装置,年产4800万Nm3/a燃料氢。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所需人员从现有员工中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工艺生产需循环冷却水150m3/h,由LNG装置现有循环水站供应。现有工程循环水站排污水进入废水深度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全厂废水不外排。 2、废气:正常工况下无废气排放,产生的提氢解吸气Ⅰ送LNG装置作为再生气使用,提氢解吸气Ⅱ返回氢气纯化单元Ⅰ、Ⅱ作为原料气。在事故及开停车等非正常工况下,废气通过尾气放空总管,引入利源燃气现有燃气管网回收使用,均不排放。 3、噪声:噪声经采取隔声、减振、消声措施、加强管理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废吸附剂、废矿物油。更换后的废吸附剂由厂家直接运走,不在厂内储存。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依据《炼焦化学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6-2018)废矿物油收集后可送焦化工程配煤炼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