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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3-26 09:11 来源:殷都区林业局

为加强我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禁猎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猎区:安阳市殷都区行政区域均为禁猎区。

二、禁猎期:2025327日至2030年3月26日。

三、禁猎物种:禁止猎捕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河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以及自然保护地内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四、禁用工具: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捕鸟网、地枪、排铳、弹弓、诱笼等工具进行猎捕。

五、禁用方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鹰猎、捡取鸟卵等方法进行猎捕。

六、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等特殊情况需要猎捕野生动物的,应当申请办理猎捕手续,并按照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进行猎捕。

七、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及本通告的,由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政府

2025326


责任编辑:李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