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行政执法证件换发情况,现对我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调整。经区政府同意,现公布我区行政执法主体名单(见附件)。
已公告的各行政执法主体要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凡未经公告、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组织不得对外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因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或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综合执法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原因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区司法局重新审定,并予以公布。
殷都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6月30日
附件:
殷都区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一、法定行政机关
1.殷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殷都区司法局
3.殷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殷都区统计局
5.殷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殷都区民政局
7.殷都区交通运输局
8.殷都区医疗保障局
9.殷都区水利局
10.殷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1.殷都区应急管理局
12.殷都区农业农村局
13.殷都区商务局
14.殷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5.殷都区消防救援大队
16.殷都区教育局
17.殷都区财政局
18.殷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9.殷都区自然资源局
20.殷都区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21.殷都区审计局
22.殷都区城市管理局(殷都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23.殷都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4.殷都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5.殷都区档案局
26.殷都区国家保密局
27.殷都区水冶镇人民政府
28.殷都区铜冶镇人民政府
29.殷都区曲沟镇人民政府
30.殷都区都里镇人民政府
31.殷都区伦掌镇人民政府
32.殷都区西郊乡人民政府
33.殷都区磊口乡人民政府
34.殷都区许家沟乡人民政府
35.殷都区安丰乡人民政府
36.殷都区洪河屯乡人民政府
37.殷都区相台街道办事处
38.殷都区铁西路街道办事处
39.殷都区清风街道办事处
40.殷都区电厂路街道办事处
41.殷都区北蒙街道办事处
42.殷都区梅园庄街道办事处
43.殷都区纱厂路街道办事处
44.殷都区水冶街道办事处
45.殷都区李珍街道办事处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殷都区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