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事项和依据
1、事项
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检查
2、依据
《建筑法》第五章第四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五章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安全生产法》第四章第五十六条、五十八条、五十九条、六十条。
《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