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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撤销安阳德延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行政许可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13 10:38 来源:

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2023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50号,第三十八条:相关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人员无法联系或拒不配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行政许可时间等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45日。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做出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

安阳德延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连续多年未提交年度报告,且经过多种方式无法联系到该公司,经研究决定,拟撤销安阳德延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行政许可。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公示期满后该撤销决定自动生效。

公示期45天,2025813日至2025926

监督电话:0372-5315540

序号

企业名称

人力资源

服务许可证

编号

许可文号

许可时间

1

安阳德延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豫)人服证字﹝2022﹞第0505000313号

殷人社市场〔2022〕3号

2022年

10月26日


责任编辑:郭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