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2023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50号,第三十八条:相关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人员无法联系或拒不配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行政许可时间等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45日。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做出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
安阳德延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连续多年未提交年度报告,且经过多种方式无法联系到该公司,经研究决定,拟撤销安阳德延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行政许可。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公示期满后该撤销决定自动生效。
公示期45天,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9月26日
监督电话:0372-5315540
序号 | 企业名称 | 人力资源 服务许可证 编号 | 许可文号 | 许可时间 |
1 | 安阳德延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豫)人服证字﹝2022﹞第0505000313号 | 殷人社市场〔2022〕3号 | 2022年 10月26日 |